马加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初,治今湖北恩施县西南。至正十一年(1351),改称忠孝军民府。明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更为长官司,以田墨司为长官。不久复升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因反明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三月, 卜鲁丹河、稳勉赤、钦真河、可木山等处女真野人首领管秃、阿合木、哈喇不花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卜鲁丹河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伊尔登河卫
唐时西域宁远国王。宁远国原称拔汗那(原苏联中亚费尔干纳),又称钹汗、破洛那,辖地在真珠河(又作质河,今那林河)北。显庆(656—661)初,其先遏波之遣使朝贡,三年(658),任休循州都督、阿了参刺史
即“旻宁”(1413页)。
“南天国”年号。1050—1052年,凡3年。详见“侬峒起义”(1462页)。
珞巴族巴达姆方言音译,意为“迎亲战斗”。珞巴族婚姻仪式之一。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比较富有的家庭联姻时,男女双方选定结婚日期后,由男方全副武装的男子背着大米、酒和各种肉类,向女方家进发
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松潘卫(治今四川松潘县)。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族地置阿昔洞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为长官。参见“阿昔洞簇长官司”(1248页)。
行政区划名。明改辰州路置,治所在今湖南沅陵县,隶湖广布政使司。清初沿用明制,领州1,县六:黔阳、麻阳、沅陵、泸溪、辰溪、溆浦。康熙三年(1664),改属湖南。乾隆元年(1736),割黔阳、麻阳属沅州府
见“李存勖”(10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