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履安
清末民初书画家。字正泰。四川成都人。回族。幼习经、汉典籍。成年后,倡导教育,主张男女都要读书,曾在皇城清真寺创办清真女子小学。善书画,书出苏东坡体,但不拘一格,揉合赵柳、刚柔兼备;画喜用淡墨、尤善画飘兰、晚年与成都汪老七贤、方鹤斋、刘豫波、徐子修等画家组成“秋菊犹存社”交流书画。亦善诗文,曾朝觐麦加,归来撰有《天方纪程》。书画作品颇多,今尚存。清宣统二年(1910)作《飘兰》石刻一帧。
清末民初书画家。字正泰。四川成都人。回族。幼习经、汉典籍。成年后,倡导教育,主张男女都要读书,曾在皇城清真寺创办清真女子小学。善书画,书出苏东坡体,但不拘一格,揉合赵柳、刚柔兼备;画喜用淡墨、尤善画飘兰、晚年与成都汪老七贤、方鹤斋、刘豫波、徐子修等画家组成“秋菊犹存社”交流书画。亦善诗文,曾朝觐麦加,归来撰有《天方纪程》。书画作品颇多,今尚存。清宣统二年(1910)作《飘兰》石刻一帧。
1807—1849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出生于青海之阿柔家族。被认定为夏玛尔·阿旺程勒转世呼毕勒罕,入德庆寺学习,曾担任堪布讲授经法。后拜赛康巴为师。曾居住五台山3年,沿内地驿路到噶塔尔,谒拜木雅格
东晋时前仇池国宗室。君主※杨俊之子。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东晋太和三年(368),受晋封为宁东将军、武都太守。五年,兄杨世卒,侄杨纂继位,遂率武都之众与纂争国,两军相攻。咸安元年(371)
阿拉伯语amir,音译。又译作“艾米尔”。意为“首领”、“统治者”、“国王”。※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时期意为“军事长官”、“将军”,主要用于称呼游牧军事贵族。他们往往掌握部落或氏族的一定数量的民兵
见“格哷博罗特”(1810页)。
507—531北魏皇帝。528—531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孙,彭城王元勰第三子。孝明帝初,以父有鲁阳卫拥之功,封武城县开国公。幼侍孝明帝于禁内,深受亲信。孝昌二年(526),进封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旭特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明代四川地方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太祖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古翼州置。所治在今四川县境,隶属茂州卫。
书名。人物传记。8卷。清苏凤文撰。内容记述在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时期被广西各民族义军击毙镇压的清朝文武官员及地方豪绅。为研究近代广西及壮族农民革命斗争史的参考文献。有光绪十五年(1889)刻本、光绪十六年
藏传佛教(喇嘛教)宁玛派之俗称。因该派僧人以红袈裟为僧装、戴红帽,故称。详见“宁玛派”(627页)。
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又称“割奠”。祭祀时,例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肉,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乳,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礼毕,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凡遇大祭,必行割奠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