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纳思河
西域古河名。见《元史·耶律希亮传》。清《西域图志》作玛纳斯郭勒,《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作玛纳斯河,《水道提纲》作马那思河。准噶尔语音译,“玛纳”意为“巡逻”,“斯”意为“人”。以“滨河有巡逻者”得名。即今新疆北部玛纳斯河。
西域古河名。见《元史·耶律希亮传》。清《西域图志》作玛纳斯郭勒,《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作玛纳斯河,《水道提纲》作马那思河。准噶尔语音译,“玛纳”意为“巡逻”,“斯”意为“人”。以“滨河有巡逻者”得名。即今新疆北部玛纳斯河。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34号卷子。全卷50行。为吐蕃末代达磨赞普的礼佛发愿文。当写于公元836—842年间。卷首载:“赞普天子乌东甸(即达磨赞普)之功德发愿”。卷尾四个汉字为“赞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耶悔水及窝谋罕城一带。其地约当今吉林省敦化市以北地区。景祖乌古迺时(1074年前在位),其部长已听命于乌古迺。肃宗颇剌淑时(1092—1094年在位),已被统一到女真共同
蒙古族传统靴子。古代蒙古族以游牧、狩猎为生、长期生活于草原、沙漠之中,加之战事频繁,需要不断转移牧地,追捕野兽,行军作战。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创制了蒙古族特有的靴子。《蒙古秘史》载,成吉思汗早期就穿“鹿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见“马湖蛮”(178页)。
藏语音译。又译作通巴。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章宇巴,为该家族在拉萨宅第名。在聂姆(藏布江北部支流)谷下游喀若有庄园。系7世纪松赞干布大臣吐(通)米桑布扎后裔,为古老家族之一。在颇罗鼐时期家族地位显贵。
僧官名。明清时在藏族地区府一级封授管理僧众、土民的当地僧人首领为僧纲,颁给印信、敕命,秩从九品,准世袭。以例进贡。清代有垂巴寺僧纲、著洛寺僧纲等,隶僧录司。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固姑冠”(1431页)。
见“太石”(2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