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鞭禁忌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古代希、罗马人对中国人的称谓。见于公元前后至六世纪欧洲历史文献中。原意为“丝绸生产者”。一般认为,其派生于ser、serikon与ser-icum。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次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十八年(1753),献驼马助军。扈从乾隆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十九年,复献驼马,赐公品级。二十
见“哈察卫”(1638页)。
古地名。春秋末年越国东界地。《国语·越语上》:“勾践(初年)之地……东至鄞”,在今浙江鄞县境。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十二年(1886)置。治所在今新疆吐鲁番城。辖鄯善县。有27大庄、19驿站、2卡伦。归镇迪道管辖。札萨克郡王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4000余人,大多数为维吾尔族,有少数回族和
?—1042西夏开国重臣。夏景宗李元昊皇后野利氏疏族。学识渊博,熟悉历史。西夏建国前后创制典章制度,多参与谋划。认为“一王之兴,必有一代之制”。建议元昊根据西夏“蕃汉杂处、好勇喜猎”的特点,要“顺其性
宋辽金时对柯尔克孜先民之称呼。唐时称黠戛斯。又称黠戛司、纥里迄斯等。10世纪,叶尼塞河上游地区受契丹辽朝统治,设“辖戛斯国王府”,隶属上京道。而在天山西州回鹘政权统治范围内亦有称黠戛司的古柯尔克孜人,
旧时仫佬族宗族组织名称。存在于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等地。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存在于各大姓之中。聚族而居,不相混杂,拥有一定公产(蒸尝田或公共耕地),由各户轮流耕种,上缴部分用作清明“祭祖”及“会款”之用
见“佟佳江”(1095页)。
1885—1960新疆锡伯族进步知识分子。全名乌扎拉·萨喇春。新疆锡伯营(今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早年留学俄国,接受资产阶级教育。回国后,因受康有为、梁启超变法维新及辛亥革命思想影响,与本族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