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七
见“耶律隆祐”(1320页)。
见“耶律隆祐”(1320页)。
县名。1931年由循化县析置。在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北部,邻近甘肃省。汉唐以来为西羌、吐谷浑、吐蕃属地。唐初,置羁縻府州。五代至宋,为温末与唃厮啰活动之地。元为宣政院辖地。明清为汉、藏、土、保安等族
即“答儿罕”(2238页)。
见“缚喝”(2416页)。
见“诸抹”(1951页)。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
见“宽阇”(1946页)。
帝王对僧人的封号,亦为僧官名。意为“国人之师”。此称源自印度佛教,北齐时传入中国,文宣帝曾封高僧法常为“国师”。隋、唐至元、明、清均沿用之。隋封佛教天台宗领袖智,唐封禅宗领袖神秀,蒙古
见“耶律隆祐”(1320页)。
即“大武神王”(93页)。
古城名。一作大和城。遗址在今云南大理旧县城南15里点苍山脚下,太和村之西,东临洱海。“夷语山陂陀为‘和’,故谓大和。”原为河“蛮”所居。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南诏王皮逻阁(蒙归义)逐河“蛮”,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