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毛
即“它斯罕”(630页)。
即“它斯罕”(630页)。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即“戈什哈”(283页)。
畲族古称之一。畬字读音“余”或“奢”。意为用刀耕火种方式新开垦二、三年的田地。始见于南宋末年刘克庄《漳州谕畬》一文,指居住在今福建漳州一带的畲族先民,其人自认为盘瓠王之后,代代相传,繁衍至今,有族谱、
见“溆州蛮”(2285页)。
辽代五国蒲聂(盆奴里)部节度使。女真族。金景祖(即乌古迺,1021—1074)时,与完颜等部结成松散部落联盟,听命于完颜部首领乌古迺。后起兵反辽,并断绝鹰路(捕捉,朝贡海东青之路)。辽朝将派兵讨之,乌
见“猎户”(2077页)。
元书法家,姑苏(今江苏苏州)人。回回人。先世本西域人。入中原后,寓居吴中。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进士,善书法。
党项羌部落名。一般用以称呼西夏军队中之横山羌兵,称“山讹”。其羌兵耐苦战,坚韧不拔,每战必为前锋。
书名。清金德纯(祖籍辽宁辽阳,汉军正红旗人)撰。不分卷。该书叙述八旗制度之起源及阀阅之等、爵秩之序、春秋讲武之政与赏罚之法等。行文简明扼要。对研究满族社会历史有参考价值。有《昭代丛书》、《学海类编》及
彝语音译。意为“古歌”。口头流传于云南弥勒、路南、泸西、邱北等地阿细人(彝族一支)中。形成于明朝初年,属集体创作的史诗。在流传过程中,内容不断增加,各地不完全一致,但大休相同。主要包括6大部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