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汉瑭
宋代南宁州领主。南宁州人。西南少数民族大姓豪富※龙彦韬之子。开宝四年(971),嗣父职,为南宁州刺史,兼蕃落使。八年(975),所属39部顺化王子若发等377人入朝贡马、丹砂等。后世领其地。
宋代南宁州领主。南宁州人。西南少数民族大姓豪富※龙彦韬之子。开宝四年(971),嗣父职,为南宁州刺史,兼蕃落使。八年(975),所属39部顺化王子若发等377人入朝贡马、丹砂等。后世领其地。
元代蒙古官名。意为“掌灯烛事者”。元大都(今北京)留守司所属仪鸾局下设烛刺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置仪鸾局始设。武宗至大四年(1311),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
1896—1941民国时期新疆政治活动家。新疆哈密人。维吾尔族。1912年参加铁木耳领导的第一次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失败后去北疆和阿富汗游历、经商。不久返回哈密,任王府卫队副队长。1931年率队参加
参见“泐史”(1138页)。
见“纳速卫”(1270页)。
见“白马氐”(597页)。
高句骊国官号。在诸史所列高句骊国12级“大官”名号中,其仅见于《新唐书》,为第四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大使者”之上,并记其秉国政,三岁一易(称职者不拘年限);更代时有不服者则率兵相攻,其王闭宫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簿记官,兼理司署内的招待及会计事宜。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俸禄谷
见“西京”(690页)
清代登载旗地的官方印册称红册,入册之旗地为红册地。上书旗地顷亩数额、坐落、周围四至。嘉庆《清会典事例》卷135载:“红册内开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官物……如红册内不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私业。”稽以红册,
书名。原为藏文手抄本。未署撰者姓名。收在德国弗朗克1914—1926年所著两卷集英文版《印、藏古代文物》中的第2卷。前半部记载吐蕃王朝崩溃后,部分吐蕃王族逃往阿里、拉达克情况,但以阿里地区为主,着重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