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法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又称仓司、庾司。宋代诸路掌管常平仓等事务的官署。神宗熙宁(公元1068年-1077年)初,先于河北、陕西置提举常平官,旋即推广于各路遍置。哲宗继位后一度罢置,并其事于提点刑狱司。绍圣(公元1094年-
商代和西周初年的古文献(包括甲骨文、金文)把王畿周围的异姓部族称作“方”。因其数众多,总称“多方”。武丁时期,与商敌对的方国主要有土方、邛方、鬼方、羌方等,他们大都位于商的西北面,其中土方和邛方还经常
小站,地名,又名新农镇,在天津东南七十里。1894年(光绪二十年)底,清政府接受李鸿章的军事顾问德国人汉纳根的建议,决定建立一支新式陆军,派长芦盐运使胡燏棻在小站招募训练,汉纳根任总教习。胡燏棻将招募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曹丕称帝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建议,推行九品中正选官用人制度。具体做法是由中央政府选择朝廷中“贤有识鉴”的官员,按其籍贯兼任本州郡的大中正或中正官,负责察访散在各地与其同籍的士
汉成帝时铁官刑徒的起义。汉代铁官刑徒,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他们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在铁官监督下, 从事采矿、冶铁、铸造器械等苦役。汉成帝阳朔三年(公元前22年)夏六月,颍川郡(治今河南禹县)铁官徒申屠
明代党狱。蓝玉(?——公元1393年),定远人(今属安徽),开平王常遇春妻弟,初在常遇春部下,临敌勇敢,所向皆捷。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任大将军,多次领兵出征,在打击元朝残余军事力量以及在西北
李自成农民军歼灭明将傅宗龙部的战役。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二月,李自成农民军占有河南大部后, 明廷震惊,特令陕西总督丁启睿以兵部尚书代杨嗣昌督师,以原任兵部尚书傅宗龙为陕西总督,调保定总督杨文岳
①北宋南宋之际,河东泽(今山西晋城)、潞(今山西长治)一带人民自动组织抗金“忠义社”,以红巾为标志,号“红巾军”。后扩大至河东大部及河北、陕西等地。声势浩大,组织相当严密,又熟悉地形敌情,故能屡败金兵
宋徽宗政和时的“限田”事件。乾兴限田失败后,土地兼并和隐田逃役的现象更加严重,而宋朝限田政策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徽宗颁发《政和令格》规定:品官之家在规定的占田限额之内,可免差役。又规定,一品限占百顷,二
我国古代国君分封诸侯的制度,从西周开始实行。周人在灭商和东征胜利后,为便利于对征服地区的控制,也为了拱卫周王室,乃大规模地分封王室子弟和亲戚、功臣到征服地区,授予他们被征服地区的土地和人民,使其按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