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绛和戎
晋国魏绛实行的与戎族和好的政策。公元前569年,晋国北方以无终(当时居于今山西太原附近)为首的戎人部族遣使到晋国,通过魏绛向晋悼公请求和好。悼公本来不相信戎狄,魏绛向悼公陈述和戎的五大好处,即可以用财物换取戎狄广阔的土地,可以使边境安宁,可以通过戎狄的服事晋国使四邻震动,可以使将士少受军旅之苦以及避免统治者的穷兵黩武等等。晋悼公听从了魏绛的建议,命他与诸戎结盟。据《左传》襄公十一年记载,晋国的和戎政策使晋悼公取得了在“八年之内, 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的积极效果。
晋国魏绛实行的与戎族和好的政策。公元前569年,晋国北方以无终(当时居于今山西太原附近)为首的戎人部族遣使到晋国,通过魏绛向晋悼公请求和好。悼公本来不相信戎狄,魏绛向悼公陈述和戎的五大好处,即可以用财物换取戎狄广阔的土地,可以使边境安宁,可以通过戎狄的服事晋国使四邻震动,可以使将士少受军旅之苦以及避免统治者的穷兵黩武等等。晋悼公听从了魏绛的建议,命他与诸戎结盟。据《左传》襄公十一年记载,晋国的和戎政策使晋悼公取得了在“八年之内, 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的积极效果。
东汉初年,光武帝刘秀为缓和社会矛盾,消除封建割据而颁布的释放奴婢的诏令。西汉末年,地主、商人、官僚竞相兼并土地,大批农民沦为奴婢,奴婢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王莽将奴婢改为私属,但奴婢数量有增无已。在新莽
原称《和约章程》,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27日(咸丰八年五月十七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天津签订。共四十二款,附约六款。其主要内容是:公
清末同盟会发动的武装起义。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春,广东钦州三那(那桑、那黎、那彭)地方群众组成以刘思裕为首的万人会,反对清政府增收糖捐,由请愿发展为武装暴动。清政府派兵镇压, 刘思裕牺牲,群情激
东晋统治集团争夺权利的斗争。王敦之乱后,明帝病死,幼子司马衍继位,是为成帝,其舅父庾亮总揽朝政。苏峻、祖约自视平乱有功,对庾亮心怀不满。咸和二年(公元327年),庾亮欲夺苏峻兵权。苏峻联络祖约,以讨庾
又称三合会、三点会,清代民间秘密组织。其成员主要是农民、手工业工人和城市平民等劳苦大众,也有汉族地主阶级反满派。汉族地主阶级反满派参加这个团体的目的,是利用劳动人民的力量,图谋私利,他们强调“反满”,
北宋程颢、程颐兄弟所倡导学说之统称。宋代思想家多以理(或“天理”)、气来论证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二程皆曾从学于宋代理学创始人周敦颐。颢以“天理”为其哲学的最高范畴、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之根本,于伦理上则体现
西夏仁宗天盛(公元1149-1169年)时,在前代律令基础上,依仿宋朝政书体例,用西夏文字编纂的一部政治制度与法令专书。全名《天盛年改新定律令》,或称《天盛年改新定禁令》、《天盛年改新定禁令名剪》。除
元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贾鲁对黄河的治理。贾鲁字友恒,河东高平(今属山西)人,历任监察御史、工部郎中、工部尚书、中书左丞等官。至正四年五月,大雨二十余日,黄河暴溢,平地水深二丈许,白茅堤、金堤相
唐朝前期较大的一次农民起义。高宗永微四年(公元653年),睦州(今浙江建德)女子陈硕真和妹夫章叔胤率众起义。陈硕真自称文佳皇帝,章叔胤为仆射,童文宝等为大将,攻城掠地,连克桐卢、睦州、于潜等州县,兵锋
汉灵帝开西邸标价出卖官职之事。东汉末年,国家财政枯竭,公开标价卖官。延熹四年(公元161年),汉桓帝出卖关内侯、虎贲等各有等级。光和元年(公元178年),汉灵帝开西邸卖官, 自公、卿、州、郡至佐史长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