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才考略
十二卷。明庄元臣(生卒年不详)撰。庄元臣字忠原,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隆庆二年进士。本书为备科举答策之用。分十二门。皆摭《通典》、《通考》诸书编辑而成。其目录列乐律为策九,而书中却为第六。漕河列第十二,书中则为第九。学校目列第八,书中则为第十一。兵制目列第十一,书中则为第十二。似乎尚未及检校。
十二卷。明庄元臣(生卒年不详)撰。庄元臣字忠原,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隆庆二年进士。本书为备科举答策之用。分十二门。皆摭《通典》、《通考》诸书编辑而成。其目录列乐律为策九,而书中却为第六。漕河列第十二,书中则为第九。学校目列第八,书中则为第十一。兵制目列第十一,书中则为第十二。似乎尚未及检校。
十卷。清王文濡编。编者生卒里贯未详,只知曾旅居上海,寄食书圬,善写文章,有以自见。然于倚声之字,则多疏略。所辑各书,未如近人所编《词话丛编》详尽。但亦时有佳构。文濡认为为词之道,易流于华丽空滑,欲反其
一卷。不著撰人。天一阁书目作罗鹤撰,但书有自称“鹗曰”之言,则其名鹗非名鹤。《江西通志》载,罗鹗,宜黄人,嘉靖辛酉举人,官至思南府同知。当即其人。该书列周敦颐《太极图说》与朱熹之注,而申陆九渊之说以驳
十卷,清崔铣修,陆登选纂。崔铣,太平(安徽当涂)人。康熙二十六年(1687)举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任建安县知县。陆登选,邑人,曾任浙江分水县知县。崔铣任县令后,以旧志多毁于战乱,恐志乘久阙使旧
四十八卷。清鄂尔泰等奉旨撰。1748年钦定《三礼义疏》第二部。此书诠释七例:“正义”、“辨正”、“通论”、“余论”、“存疑”、“存异”、“总论”,与《钦定周官义疏》同。分经文四十卷,冠以《纲领》、《释
十卷,清李榕纂修。李榕,字申夫,剑州人,出于曾国藩门下,文章经济,华实俱美。曾任职湖南,后因得罪巨室,以檄罪落职。所著有《十三峰屋全集》。剑州志始于明,为知州李壁所修,其后毁于兵燹。清雍正年间,桂林人
三十一卷。清延丰撰。延丰,内务府正白旗人。嘉庆四年(1799)由内务府郎中任两浙盐政,九年任粤海关监督。是书为作者任两浙盐政时纂修,其卷首载诏旨,卷一为疆域(行盐、产盐地方和程途关隘)、卷二为图说(行
满汉各一卷。清提督九门步军统领原稿。乾隆间修订。是书主要记载雍正三年(1725)所立章程。书中还将划定八旗各军所守辖的区域具体注明。是书为清朝京城防卫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其汉文本多有脱误,可用满文本补
一卷。清劳乃宣(1842-1921)撰。乃宣字季瑄,号矩斋,晚更号韧叟,浙江桐乡人,同治十年(1871)进士。先在直隶各地任知县,晚年充资政院议员、京师大学堂总监、学部副大臣。民国之后避居涞水、青岛。
三卷。清黄位清(详见《诗绪余录》)撰。首有自序,位清既成《诗绪余录》,于毛诗文字之异,录所未及详者,别为此书以辅之。于冯登府《三家诗异文疏证》外,另采范家相之《三家拾遗》、赵佑之《诗细》、阮元之校勘记
一百卷。清宝鋆等奉敕编纂。此书时间起自同治元年,终于同治十三年。目的、方法、体例皆同于两朝筹办夷务始末。内容上凡“历年恭奉上谕廷寄,以及京外臣工之折奏,各国往来之照会,书函等件均予收入。”其中多诸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