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明卢雍撰。卢雍,字师邵,江苏吴县人,生卒年未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四川提学副使。著有《祥刑要览》、《石湖志》、《方舟集》、《联舫集》诸书。此为师邵诗文集。嘉靖时弟卢襄编辑。门人长洲(
四卷。清王明弼(详见《易象》)撰。该书成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其中解《太极图说》一卷,解通书三卷,皆列朱熹之注于前,而以己意敷衍之,其意在便于初学。《四库全书总目》有该书存目。
三十卷。清王闿运(1833-1916年)撰。王闿运字壬秋,湖南湘潭人,清末及近代学者、文学家,咸丰三年举人,官至翰林院检讨,加侍讲衔。辛亥革命后,任民国清史馆馆长。治学宗法公羊,以治《诗》、《礼》、《
三卷。民国王元一纂。王元一,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桓台县长。《新修桓台县志》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平民日报社铅印本。全书三卷,分为:卷一疆域:经界、山川;卷二法制、教育、建置、赋税、事务、自治、宗教、实
二十卷。清陆心源(1834-1894)撰。陆心源,字刚甫,号存斋,晚号潜园老人,浙江吴兴人。咸丰举人,累官福建盐运使。心源一生藏书甚富,是近代著名藏书家。其藏书处有“皕家楼”,“守先阁”、“十万卷楼”
六卷。明赵志皋(?-1601)撰。赵志皋,字汝迈,浙江兰溪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万历初官侍读,因忤张居正而谪官。后张居正没,官累至礼部尚书。卒后谥文懿。志皋著有《灵洞山房集》、《内阁奏疏稿》,
二曰:人主之言,不可不慎。高宗,天子也,即位谅闇,三年不言。卿大夫恐惧,患之。高宗乃言曰:“以余一人正四方,余唯恐言之不类也,兹故不言。”古之天子,其重言如此,故言无遗者。成王与唐叔虞燕居,援梧叶以为
一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此书主要内容是解说经义,只“汉唐改笞法”、“三门转漕”、“神臂弓”、“劈正斧”几条无关经义。在“文王受命称王改元说”中,认为文王受命改元,为古今一大疑,其实不值得怀
一卷。宋赵彦端(1121-1175)撰。赵彦端字德庄,号介庵,鄱阳(今江西波阳)人,魏王赵廷美七世孙。绍兴八年(1138)进士。十二年为左修职郎、钱塘县主簿。乾道三年(1167),自右司员外郎,以直显
一卷。明黄道周、叶廷秀、董养河倡和诗。黄道周(1585-1646),字幼玄,一字螭若,又字细遵,号石斋。福建漳浦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著有《易象正》、董养河生平履迹待考。著有《罗溪阁诗》。叶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