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斋诗草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工诗好饮,家极贫,张之洞等时济以资,到手即沽饮,后中酒病卒。《偶斋诗草》分“内集”、“外集”、“内次集”,“外次集”。其诗读后有宅心虚静之感。宝廷从十二岁开始作诗。直至四十八岁。其中有内集八卷,外集八卷,内次集十卷,外次集十卷。此书有光绪间刻本行世。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工诗好饮,家极贫,张之洞等时济以资,到手即沽饮,后中酒病卒。《偶斋诗草》分“内集”、“外集”、“内次集”,“外次集”。其诗读后有宅心虚静之感。宝廷从十二岁开始作诗。直至四十八岁。其中有内集八卷,外集八卷,内次集十卷,外次集十卷。此书有光绪间刻本行世。
续补《古书疑义举例》的作品,详见“古书疑义举例五种”。
六种,七卷。无编纂者姓名。全书所收为自杨春茂至杨灏五世撰述,大半为未刊之稿本。第一种前附《家乘》,记杨春茂以下四代碑志传状,之后为杨春茂《先中宪公文集》。杨春茂字奎东,崇祯年间举人,官至甘州副使。是编
二卷。元钱义方(生卒年不详)撰。义方字子宜,湖州(今属浙江)人。尝举进士,其仕履不详。该书成于至正六年(1346)。上卷列7图,下卷20图。认为《河图》是作《易》之本,非兼取《洛书》。复认为朱熹《周易
见《亢仓子》。
见《苏沈良方》。
一卷。清皮锡瑞撰。皮锡瑞也是攻东晋伪《古文尚书》的,只是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有不少疏谬之处,皮氏恐为反戈者作为攻击的借口,故作“辨正”来完善阎氏之说。卷首有“自序”。皮锡瑞认为,阎若璩不了解汉代古
三十八卷。清顾炎武(1613-1682)撰。顾炎武字宁人,初名绛,明亡改名炎武,居亭林镇,因号亭林,自署蒋山佣,江苏昆山人。明末诸生。康熙年间,诏举博学宏词,修明史,力辞不就。炎武学识渊博,精于考证,
一卷。清赵以琨撰。以琨字凝甫,镇洋(今江苏太仓)人,为诸生,嗜古勤业,甫冠即去世。此书是未竟之作,笔录其读《左传》的心得,订正杜预注之失,不令见解允当之处。有《棣香斋丛书》本及《娄东杂著》本。
四卷,附录一卷。清江永撰。此书久无传本,光绪年间由合肥李瀚章刊行于世。此书共四卷:卷一举圣祖论乐五条,题名曰皇言定声,每条详加引申,作者主张黄钟之宫应居中位,即次序应为:徵、羽、宫、商、角,而非宫、商
十七种,一百一十一卷,原题日本天瀑山人(林衡)辑。丛书所收均为中土已佚古籍,选择颇精,每书后附编者题跋,述其刊刻源流。据其自序云:“余尝读唐宋已还之书,乃识载籍之佚于彼者,不为少也,因念其独存于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