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七十卷。明凌稚隆撰。稚隆字以栋,号磊泉,乌程(今浙江吴兴)人,万历贡生。该书以杜预《春秋经传集解》为主,采摘诸家之说,对杜注《左传》有所辨正。为便于检阅,又将姓氏、世次、地名、谥号列于卷首。今有北京大
三种,十三卷。清毛岳生(1791-1841)撰。毛岳生字申甫,又字兰生,江苏宝山(一说嘉定)(今属上海)人。以诸生身份承袭云骑尉。曾从姚鼐学古文,又为钱大昕之再传弟子。三种为《休复居诗集》六卷、《休复
三卷。明赵南星撰。南星字梦白,号侪鹤,高邑(今属河北)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吏部尚书。谥忠毅。此书分《大学》一卷、《中庸》二卷。每节衍为口义,逐句阐发,而又以不尽之意附载于后。
十二卷。清张玉书(1642-1711)撰。张玉书字素贞。江苏丹徒人。清初古文家。顺治十八年(1661)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大学士。谥文贞。著有《张文贞集》。此集前有储大文序,不分卷帙,亦无目录。其善写
见《咨言》。
七卷。清孔广林撰。广林,山东曲阜(今属山东)人,字丛伯,孔广森之弟。书凡七卷,卷一自《天官·冢宰》“设官分职”至“《屦人》为素屦,”卷二自“乃立地官司徒”至《场人》“凡祭祀、宾客,共其果蓏”,卷三自“
三十六卷。明罗凤(约1510年前后在世)撰。罗凤,字子文,号印冈,应天(今南京)人,生卒年均不详,曾官至石阡府知府。《延休堂漫录》或录汉晋以来的遗事,而错杂明代事迹;或详记明朝人物和典制、却泛袭前代事
一卷。明胡(详见《家规辑要》条)撰。此为杂考训诂之书。共分六类,一论语,二孝经,三孟子,四小学,五经说,六俪考。援引采辑,颇有根据。如其小学类中,据参同契证急就篇之老复丁。据诅楚文在秦惠文王二十六年,
①八卷。清全禄修,张金式纂。全禄字廉斋,满洲正红旗人,举人出身,咸丰六年(1856)任开原知县。张式金,邑人。《开原县志》,创修于康熙十七年(1678)知县刘超凡,再修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知县明
七卷。见《春秋续义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