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五卷。清李撰。李,李昴英之十二世孙。广州府城西北,粤江中有海珠石轮居水上。宽数十丈。潮汐经焉。其圆秀若巨珠。宋宝祐四年,郡人端明殿学士佥枢密院事李昴英,施财创寺于其上,奉佛安僧。请额为海珠慈度寺。额以
四卷。清徐廷槐(生卒年不详)撰。徐廷槐,字立三,号笠山,会稽(今属浙江省)人。雍正八年庚戌(1730)进士。撰有《南华简抄》。前人研究《庄子》者,有的录全文而注解,有的只取所需篇章而诠释,徐廷槐则属于
八卷。明张汝元撰。张汝元字太初,安徽江宁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中诸生。以诗受知于学使陈文烛,文烛为序而刊。人称其“七言短歌,间有作意,而陶冶未精。他体则更有减色。”文烛序中多引二谢以下诗人拟之,有奖成后
一卷。清张穆(详见《顾亭林先生年谱》③)撰。张氏原撰有《会稽莫公事略》,刊于道光年间。此书就刊本重订而成,对刊本的遗漏和误载作了增补、改订。此书未刊行。稿本待访。
三卷。美国狄考文(详见《形学备旨》)与清邹立文(详见《形学备旨》)同撰。这是为当时各处学堂编撰的笔算启蒙课本,全书条理清楚,语言浅近,设有诸多算题,采用阿拉伯数码字和现行加减号,分数记法也同现在一样,
十卷。附《诗教外传》五卷。明陈献章(详见《白沙集》)撰,明湛若水(详见《二礼经传测》)注。《白沙诗教解》共一百六十六篇,皆阐发性理之作。《外传》则皆陈献章语录之类,与其诗相互参阅之作。而湛若水据此以类
见《将略要论》。
四卷。明黄汝亨撰。是书附于《空山击碎》之后,但主旨不同,汝亨门人王尔谏并刊之。首有汝亨自序,为汝亨校士江西时所作,系为举业家说法。然明人制艺,其上者多能发挥书义,讲家每引之以诂经。汝亨是书不无精粹,如
不分卷,佚名纂。《西昌县志》清乾隆间修,抄本。此志既不分卷,又无叙跋。其所记选举,断自雍正十二年(1734)。文武仕宦,亦至乾隆二十四年(1759)止。则其似撰自乾隆或嘉庆间重修通志时。此志虽简略,然
二十二卷。清马其昶(1855-1930)撰。马其昶,字通伯,晚号抱润翁,安徽桐城人。光绪间曾任学部主事,后任京师大学堂教习。辛亥革命后,参与纂修《清史稿》。其文与桐城派许多著名作家皆有渊源,却能卓然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