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雍诫勖浅言
一卷。明傅新德(生卒年不详)撰。傅新德字元明,又字商盘,定襄(今属山西)人。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官至国子监祭酒,赠礼部右侍郎。此书是任国子监司业署祭酒时训导诸生之文。凡诫言八条,为《淫荡》、《酗酒》、《斗狠》、《罔利》、《词讼》、《诡服》、《党比》、《傲情》。勖言八条,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主要内容为议论封建的道德修养。
一卷。明傅新德(生卒年不详)撰。傅新德字元明,又字商盘,定襄(今属山西)人。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官至国子监祭酒,赠礼部右侍郎。此书是任国子监司业署祭酒时训导诸生之文。凡诫言八条,为《淫荡》、《酗酒》、《斗狠》、《罔利》、《词讼》、《诡服》、《党比》、《傲情》。勖言八条,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主要内容为议论封建的道德修养。
一卷。宋陈洎(约1041年前后在世)撰。陈洎字亚之,彭城(今江苏徐州)人。生卒年不详。陈洎为陈师道之祖,皇祐中官至三司盐铁副使。洎工诗,有诗集一卷。此集仅诗12首,金侃跋语称“陆绳仲从宋人墨迹卷录出。
八卷。明陆时雍(详见《楚辞疏》)撰。明金北清参评。卷首为《自序》,金北清《楚辞榷条例》,司马迁《屈原列传》。目录顺序为:卷一《离骚经》,卷二《九歌》,卷三《天问》,卷四《九章》,卷五《远游》、《卜居》
五卷。清沈廷劢撰。沈廷劢字克斋,嘉兴(今属浙江)人。康熙中由副贡生授栾城县知县,官至商州知州。该书概以程朱为宗,凡是宋明诸儒称引程朱之说的均摭拾无遗。而对于在程朱之外别有发明的一概摒弃不录。前有自序说
二卷。清汪缙(生卒年不详)撰。汪缙,字大绅,吴县(今江苏)人。乾隆贡生,通古文,游刃百家。著作除此书外,另有《汪子文录》。先人以《易》解《道德经》者,已有数家。汪缙亦以《易》释经。以“易”为“道”。他
一卷。南朝梁刘杳(487-536)撰,清马国翰辑。刘杳字士深,平原(今属山东)人。初知余姚,累迁步兵校尉、著作郎等,官终尚书左丞。著有《楚辞草木疏》、《高士传》、《东宫新旧记》、《古今四部书目》等书。
①九卷,杜渐修,费柏纂。杜渐,字无考,番禺(今广东广州市)人,举人,曾任江华县知县。费柏,字公秀,大同乡人,嘉靖举人。《江华县志》明万历二年刻蓝印本。共九卷,为分:卷一,天文志,其子目曰星野、气候。卷
六卷。宋郭若虚(生卒年不详)撰。郭若虚,太原(今属山西)人。出身贵戚,熙宁三年,即1071年,官供备库使;熙宁七年又官西京左藏库副使,后曾任辽国贺正旦副使。是书载于马端临之《文献通考》,作《名画见闻志
二十一卷,明张自勋撰。自勋字单庵,南昌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著有《纲目续麟》、《卓庵心书》。《廿一史独断》是从廿一史中挑出其失误之处予以纠正,每一史列为一卷。其纠体例之失的占十之三四,纠议论之失的占十
二十卷。明李茂春撰。茂春,字蔚元,杞县(今属河南)人。生卒不详。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该书主要记载历代有名贤相的嘉言善行。“盐梅”一语,出自《尚书·说命下》,其文曰:“若作和羹,尔惟盐梅”。该文
十四卷。宋陆佃(1042-1102)撰。陆佃,字农师,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熙宁三年(1070)进士,任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神宗时,官至尚书右丞。因欲起用元祐党人,遭谗,贬为中大夫,知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