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卷。清卢文弨(1717-1795)撰。生卒年未详。卢文弨字召弓,号抱经、檠斋。仁和(浙江杭州)人。乾隆十七年(1752)进士。授编修,历官翰林院侍读学士。乾隆三十年(1765)充广东乡试考官。翌
八卷。明叶盛(1420-1474)撰。叶盛,字与中,昆山(今属江苏)人。正统十年(1445)进士,官至吏部左侍郎。著有《水东日记》、《开封纪行稿》、《叶文庄奏议》等。此稿系叶盛自订编成之本。凡八卷,诗
三卷。清唐训方撰。辑录湖南常宁一带清咸丰、同治年间的方俗语词,凡一千一百三十五条(其中有续篇三十五条),逐条考辨词语来源,训释意义,说明用法。征引颇为博赡。湖南岳麓书社1986年刊印是书点校本,对原书
二卷。杨东明撰。杨东明(1548-1624),明河南虞城人,字启修,一字启昧,号晋庵,别号惜阳居士。万历(1573-1620)进士,历官太常少卿,刑部右侍郎。直言敢谏,尝于荒年上河南饥民图,颇负时誉。
一卷。东晋佚名译《天尊说阿育王譬喻经》,因书用阿育王事为喻,故命经名。旨在取故事十二则以证嘉言。首言人护经法,如母护子;次言近贤成智,近愚益惑;再次言与善师值得免众苦,与恶师值,则习恶事不离众祸;再言
十三卷。上谕旗务议复十二卷,谕行旗务奏议十三卷。清雍正九年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编,同年十二月表上之凡三集,为一书,自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后为奉谕旨,涉于八旗政务者,曰上谕八旗,凡十三卷;其前录谕
不分卷。清黄奭辑。共七十三则。其中取自《开元占经》者五十五则、《太平御览》者四则、《初学记》者六则、《水经注》者一则、《艺文类聚》者二则、《文选注》者二则、《南齐书·天文志》者一则,《路史》者二则。可
十四种,三十卷。上海通社编。丛书为上海通社诸人搜其乡贤所著、有关上海典章国故的著作,仿《毗陵文献》、《海陵丛刻》体例,刊刻而成。共收书十四种,除元人著作一种、明人著作一种外,其余均为清人所撰。其中谈兵
七种,六十三卷。清潘世恩(1769——1854)编。潘世恩字槐堂,号芝轩,吴县(今江苏吴县)人。乾隆年间进士。历任工部、户部、吏部尚书,军机大臣,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加太傅,死后封谥号为文恭。著作有《恩
二十二卷。清苏秉国撰。秉国字均甫,号蒿平,南清河(今河北清河一带)人。此书卷首有揭要15条,分别论元、贞悔、大小、往来内外上下、九六、易辞取象、彖传、大象、小象、系辞、文言说卦、序卦杂卦、讲明著书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