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卷。明刘球(1392-1443)撰。刘球,字求乐,更字廷振,江西安福人。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授礼部主事,因胡滢荐侍经筵,改为翰林侍讲。正统初,王振欲征麓川,刘球力谏,忤王振,逮系诏狱,为
见《将略要论》。
见《临证指南医案》。
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张景垣修,张鹏等纂。张景垣,高苑人,曾任安仁县知县。张鹏,邑人,拨贡,候选州判。安仁县志于明代已有三修。迄清康熙知县陈黄永一修,知县周元良二修,乾隆知县谭崇易三修,嘉庆知县侯
一卷。中庸读法一卷。清王又朴撰。是书的总说,乃顺经文而畅其旨,无所阐发。读法,则就朱子九条而广之。其解“费隐”,谓因其不可离,则无处非道,无时非道,故称“费”,因其费则瞻在前而忽在后,故称“隐”。又说
二卷。明黄道周(其生平详见“月令明义”条)撰。是书为崇祯十一年(1638)黄道周官少詹事时所进《礼记》注五篇之三。《坊记》为《礼记》篇名。是书以《坊记》为经,分为三十章,每章各立名目,上卷之自为大坊第
一卷。谢氏撰,清马国翰辑。谢氏生卒年及事迹不详。马国翰依据《隋志》两次引用此书:一题一卷,谢氏撰;一题七卷,不著撰人名氏,认为谢氏由一卷扩充为七卷。又根据《唐志》载射慈《小戴礼记音》一卷,认为《隋志》
见《证类本草》。
一卷,清何远庆纂修。何远庆,曾任直隶松潘厅厅丞。何远庆任厅丞后,留心采访。于番部之数目,距城之远近,关汛之险易,幅员之广狭,以及民风、夷情、物产、水源诸事,或耳闻,或身历,笔之成书。名为《松潘厅记略》
十五卷。清戴醇撰。戴醇字和生,湘潭人。此书以讲解释易象为主,又能够以象求理,理象结合,并引据旧文,互相参证。如解九五需于酒食,说酒养阳五刚象酒,食养阴四上象食等,皆能够因象以明理,广征博引,颇能自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