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在官法戒录

在官法戒录

四卷。清陈宏谋著。陈宏谋(1696-1771),字汝咨,号榕门,广西临桂(今桂林)人。雍正进士,乾隆间官至两广总督、署湖广总督、吏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为一代名臣。本书是他任地方督抚大吏时所作。书前有自序,其中说,地方胥吏舞文弄墨,作奸犯科,干出了种种罪恶勾当,其原因在于不知礼义的可贵,丧失了廉耻之心。因此当务之急,在于对他们进行道德修养教育。于是,陈宏谋在理政之余,采集史籍中所载的吏胥之事,并加论语,结集成书,名为《在官法戒录》。目的在于,使天下之人、包括男女老少及贵贱贤愚者,均引为教训,以戢息恶念,发扬善心。书分四卷:卷一为总论,卷二、卷三为法录上下,卷四为戒录,备列了善吏招致吉祥、恶吏招致祸殃的事迹。可以看出,作者在教导胥吏弃恶从善方面,确实是煞费苦心,但是书中的因果报应在实际上是不解决任何问题的。有乾隆刊本。陈宏谋著有《培远堂全集》。

猜你喜欢

  • 郧县志略

    不分卷,清侯世忠纂修。侯世忠,山西夏县人,举人,官郧县知县。郧县,旧志今无可考。康熙初,县令张杞檄征县志,仅得钞本,乃取康熙八年(1669)仇昌祚新编府志类编,增补附入,至二十二年(1683)侯世忠续

  • 国朝金文著录表补遗

    二卷。鲍鼎撰。鲍鼎。详见《铁云藏龟释文》条。民初王国维著有《宋代金文著录表》及《国朝金文著录表》。以后由于新出土古器不穷,有关金石文字著作也与日俱增。鲍鼎所著补遗二卷,系根据《西清古鉴》、《西清续鉴》

  • 春秋条贯篇

    十一卷。清毛奇龄(详见《仲氏易》)撰。康熙二十四年(1685)会试,奇龄充任同考官、分阅《春秋》房,因与监试御史议论据《春秋》出题之事产生分歧,对方援杜预之说,以为“经之条贯(即条理、系统),必出于传

  • 正修录

    三卷。清代于准撰。于准字莱公,永宁(今属山西)人,官至贵州巡抚。此书根据清代于成龙(作者之父)《杂钞》手稿与蔡方炳所撰的格言集《愤助编》增改而成。此书共摘录历代诸儒家计一百三十人的修身处事格言,不分门

  • 孝经解赞

    一卷。吴韦昭(204-273)撰。清马国翰辑。韦昭又名曜,字弘嗣,吴郡云阳(今江苏丹阳)人,三国吴学者。著述有《博奕论》、《吴书》、《国语注》、《汉书音义》等。《孝经解赞》一卷,隋唐志均有记载,书已亡

  • 春秋占筮书

    三卷。清毛奇龄撰。书名“春秋”为摘取《左氏传》所记载的占筮,以阐明古人的易学。因此此书实为《周易》之作,而不是为《春秋左氏传》而作。自汉代以来,谈占筮者不只一家,然而取象玩占存于世且可验证的,没有比《

  • 启札青钱

    十八卷。不著撰者姓名。所载手书正式。一曰具礼、二曰称呼、三曰叙别、四曰瞻仰、五曰即日、六曰时令、七曰伏惟、八曰燕居、九曰神相、十曰尊候、十一曰托庇、十二曰入事、十三曰未见、十四曰祝颂、十五曰不宜。亦近

  • 诚斋新录

    一卷。明朱有燉(1379-1439)撰。朱有燉,号诚斋,又号锦窠老人,全阳翁。生平事迹详见《诚斋录》(辞目)。《诚斋新录》为诗文别集。集中古今体诗、散文杂编,前后无序跋。名曰《新录》,是为晚年之作。其

  • 陆士龙集

    十卷。晋陆云(262-303)撰。陆云字士龙,吴郡华亭(今上海)人。陆机之弟。少与兄陆机齐名,号曰“二陆”。史谓其文章不及陆机,而持论过之。入洛后,一时有“二陆入洛,三张减价”之谣。为浚仪令。去官后,

  • 松陵文录

    二十四卷。清凌淦辑。凌淦,江苏吴江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辑吴江之文者,清初朱鹤龄《松陵文征》,仅登有关一邑掌故之文。余如顾有孝《松陵文起》、周延谔《吴江文粹》,其书皆无传。《文征》书虽存,而已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