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梅文鼎(详见《历算全书》)撰。这是我国第一部自著的笔算著作,写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梅文鼎在李之藻编绎的《同文算指》所传授的四则算法基础之上,将数字运算式一律由横写改为竖写。在自序中他说
见《薛氏医案》。
二卷。宋宋伯仁(约1235前后在世)撰。宋伯仁生平详见《西塍集》辞目。是集凡二卷。所收之词,尽作于淳祐元年(1241)。其词牌皆〔水调歌头〕,以咏吕望、范蠡、陶潜诸人。又有潇湘八景、春雪四时景,亦各系
无卷数。清江见龙撰。江见龙字寿水,杭州人。康熙中诸生。江见龙说易主象与理而略于数,如解屯卦六四为四止而初动,有班如之象,大壮卦九三用壮用罔之故。旅卦六二得童仆为得三爻,此类解说共有十余条,对于经传都有
见《眼科龙木论》。
不分卷。清方楘如(详见《集虚斋四书口义》)编纂。方楘如的《四书口义》重在说理,是书则重在数典。征引虽博而无案断。书虽不相涉,而义可相发。如“百姓足,君孰与不足”引《国语》:“单穆公曰:‘民失其资,能无
见《杨园张先生全集》。
一卷(民国十二年石印本)。吴宝炜撰。宝炜字宜常,河南潢川人。有《集拓汉魏石经残字》三编四卷,已著录。此书乃取民国十一年(1922)洛阳新出魏正始石经半段碑及残石的释文影印而成。半段碑两面刻字。正面为《
十九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懿行字恂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今属山东省)人。是书大量辑录了符合封建道德,维护宗法制度的清规戒律及对子女教诲、训导的言行。有《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
七卷。清王士祯编。据集前编者自序称,王士祯有感于洪迈《唐人万首绝句》的杂驳,及认为“唐三百年以绝句擅场,即唐三百年之乐府也。”于是编选此书。此书成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共七卷,距王士祯去世仅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