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丁幼娴(生卒年不详)撰。丁幼娴,字静芬,江西德化人,文安知县丁符九之女,湖北巡检汪东源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同治十三年(1874)刊入嫏嬛别馆《国朝闺阁诗钞续编》之中。共收诗三十首。
二卷。清苏源生撰。源生字菊村,河南鄢陵(今河南鄢陵)人。贡生,尝学于钱仪吉。是书首有方宗诚序,大旨笃守朱子《章句》,间引《语类》、《或问》等书,以及其他各家之说,以补充其义。朱子所说彼此不同的,则参互
不分卷。明陈奇猷(生卒年及生平事迹不详)撰。奇猷字勇石,明河南杞县(今河南杞县)人。该书不见于朱彝尊《经义考》及各家书志。现存抄本,不分卷,共十册,钞本细字,白纸蓝行。每半页十一行,每行二十四字,书法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顺治十八年(1661),江南苏州吴县新任知县任维初因苛征民赋,平仓获私,激起当地人士不平,诸生倪用宾、沈玬、金圣叹等,遂有抗粮哭庙之举。适清世祖哀诏至,府堂设幕帐,哭临三日,诸生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孟庆云等修,杨重雅等纂。孟庆云,字子卿,浙江会稽(今绍兴县)人,同治八年(1869)任德兴县知县。杨重雅,江西德兴人,官翰林院检讨、甘肃按察司按察使。《德兴县志》同治十一年(1
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以《尚书》中的文字来解释其中别处经文,较好地把握了《尚书》全书的含义,其所解释之者,意义都很贴切,在清人《尚书》研究中独辟蹊径。如范士增以“罔有攸赦”来解释“怙终贼刑”;以“元后
四卷。元孔齐撰。生卒年不详。孔齐字行素,号静斋,曲阜(今山东曲阜)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又名《静斋类稿》,所记内容大体同明陶宗仪《辍耕录》一样,猥琐芜杂,多为奸淫丑恶之事。其书版本除《四库全书》采进本
一卷。清江之兰(生卒年不详)撰。江之兰字含微,歙县(今属安徽省)人。此书共四十篇。每篇均以《内经》之言为主,引证经文数言,而后分条疏论。有通行本。
一卷。清崔述((1740-1816)撰。述字武承,号东壁,直隶大名(今河北大名)人。中乾隆二十五年(1760)副榜。曾为罗源、上杭县知县。是书首论后儒格物穷理之说不如圣人言学之善,次释《论语》之要义、
二十卷。附存二卷。清杨希闵(生卒年不详)编辑。希闵字铁佣,江西新城人,曾为台阳海东书院院长。平生喜好谱录之学。十五家年谱目次为:汉诸葛忠武、唐李邺侯、唐陆宜公、宋韩忠献公、李忠定公、王文成公、汉徐征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