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城条约
一卷。清魏裔介(?-1686)撰。魏裔介,直隶柏乡(今河北柏乡县)人。顺治三年(1646)中进士,官至太子太傅。有《孝经注义》。康熙二十五年卒,追谥文毅。顺治丁酉年(1657),“裔介为左都御使,立此约,以厘清五城之事,凡四十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巡城条约》中有一些无用,甚至无聊的条款,如禁止铺户唱曲,禁止敲击太平鼓,禁止儿童踢石、抛球等等。《巡城条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一卷。清魏裔介(?-1686)撰。魏裔介,直隶柏乡(今河北柏乡县)人。顺治三年(1646)中进士,官至太子太傅。有《孝经注义》。康熙二十五年卒,追谥文毅。顺治丁酉年(1657),“裔介为左都御使,立此约,以厘清五城之事,凡四十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巡城条约》中有一些无用,甚至无聊的条款,如禁止铺户唱曲,禁止敲击太平鼓,禁止儿童踢石、抛球等等。《巡城条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四卷。清萧士琦(生卒年不详)纂辑。萧士琦,字季公,泰和人,明末贡生。所选为自汉至宋的书信。分为三十二门。卷首有其子萧伯升所记缘起,为便于把历代书信的主旨,以达清省之目的,故所录书信往往仅摘一、二句,而
一卷。宋孟珙撰。从《宋史·孟珙传》看,孟珙未尝出使蒙古,怀疑是另有其人。清代曹元忠为之校注。元忠字君直,江苏吴人,光绪年间进士,曾任内阁中书。该书对鞑靼的发祥地、源流等问题进行了诸多考证,其辩甚为明确
二十卷。旧本题明宋濂(1310-1381)撰,屠隆(1542-1605)订正。宋濂字景濂,号潜溪,浦江(今属浙江)人。官至学士承旨知制诰,著述甚多,有《宋学士文集》。屠隆字长卿、纬真,号赤水、鸿苞居士
一卷。明末清初人华复蠡撰。华复蠡,江苏无锡人,生卒年月不详。明末曾官广东临高县知县,罢官后流寓两粤。《粤中偶记》即记其居粤时事。书中首述顺治元年(1644)其抵临高任,遇黎民变乱破城,遂遭罢官,旋抵肇
十卷。明高拱撰。高拱字肃卿,新郑(今属河南)人,嘉靖进士,官至文渊阁大学士。此书取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疑义,逐条辨驳,既有不少精到之见,也有一些推求不当之处。该书不以朱熹地位之高而苟同苟异,大胆辨难,
一卷。清李光地(详见《周易观象》)撰。前人研究《周易参同契》者,多依彭晓、朱熹、陈显微、陈致虚等家注本。自明代杨慎称掘地得石函中《古文参同契》以后,最早有明代蒋一彪依杨慎本作《古文参同契集解》。据杨慎
三十卷。旧本题宋吕祖谦(详见《历代制度详说》)撰。但在吕祖谦年谱中均未载此二书。《历代制度详说》编辑很有条理,刊自元人。此书所征引的内容,大多是习见之事。在类书之中是比较浅陋的。似非吕祖谦所作。可能是
一卷。明张洪(生卒年不详)撰。张洪,字宗海,常熟(今江苏省常熟市)人。明永乐四年(1406年)张洪以行人司行人奉使往谕缅甸,并著有《南夷书》,此书也是归时所作,采古人奉使事迹,勒为一编。共一卷,分为十
五卷。清陈玉树撰。陈玉树(1853-1906)字惕庵,江苏盐城人。光绪十四年(1888年)举人,授教谕不就。治经通训诂,兼及史学,以求经世之用。撰《毛诗异文笺》、《卜子年潜》、《后乐堂集》及《尔雅释例
十九卷。清许伯政(详见《易深》)撰。作者认为,孔子依据鲁史撰成《春秋》,并用鲁史中未入《春秋》的史事作传,《左传》中叙述而不下结论、语言简洁意旨精深的部分即出自孔子之手。其余起注释作用的文字以及“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