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桓台县志
三卷。民国王元一纂。王元一,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桓台县长。《新修桓台县志》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平民日报社铅印本。全书三卷,分为:卷一疆域:经界、山川;卷二法制、教育、建置、赋税、事务、自治、宗教、实业、交通;卷三文献、职官、登进、人物、烈女、艺文。此志乃继《桓台志略》而作,可与其参照使用。
三卷。民国王元一纂。王元一,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桓台县长。《新修桓台县志》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平民日报社铅印本。全书三卷,分为:卷一疆域:经界、山川;卷二法制、教育、建置、赋税、事务、自治、宗教、实业、交通;卷三文献、职官、登进、人物、烈女、艺文。此志乃继《桓台志略》而作,可与其参照使用。
一卷。清张承华撰。承华字蓉溪,安徽桐城(今安徽桐城)人。曾主许州讲席。是书原附于《大学补释》后。首为《诸家考订经传解》,次为《朱王异说解》,又次为《纲领条目解》,又次为《古本诚意章解》,又次为《诚意解
三十卷。清李光地(详见《周易通论》)撰。是书为李之门人徐用锡及其孙清植所辑,为光地学术言论汇编。其中有光地所自记者,有子弟门人所记者,而以光地自记及清植记者为多,各注于诸条之后。书中经书总论与论《四书
不分卷。清皮锡瑞撰。郑玄《六艺论》根据《尚书纬》,声称“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隋书·经籍
二卷。清惠栋(1697-1758年)撰。惠栋字定宇,号松崖,学者称小红豆先生,江苏吴县人,清代著名的经学家,吴派经学的奠基人。传其祖父惠周惕、父亲惠士奇之学。惠栋搜集汉儒经说加以编辑考订,以详博见长。
十五卷。清代桑调元撰。桑调元见《论语说》条。此书是由作者的门人把他晚年讲学的语录分类整理编辑而成,原名称作《夜炳录》。全书主要以程朱一派学说为宗旨,重点论述儒家“敬”、“仁”之道,反对把儒家学说与佛、
一卷。南宋真德秀(详见《大学衍义》)撰。此书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和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均给予著录,但书名题《心经法语》,是一书而两名。其内容为集录“圣贤”论“心”的格言,而以诸家的议论为其作注,
见“小尔雅”。
六章。清洪汝冲纂修。洪汝冲,宣统元年(1909年)任昌图府知府。洪汝冲莅任后,值军部征索志乘,乃与属员草定例目,搜集报告而成。《昌图府志》宣统二年(1910)铅印本。全书六章,分为:第一章疆土志,卷二
十二卷。《文集》十四卷。《续集》二十三卷。明陈文烛(1535-?)撰。陈文烛,字玉叔,湖北沔阳人,卒年不详。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官至南京大理寺卿。是集分为诗集十二卷,文集十四卷,续集二十三卷
六十二卷。明樊维城(生卒年不详)撰。樊维城,字亢宗,黄冈(今湖北黄冈)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除海盐县知县,迁礼部主事。天启七年(1627)坐事谪上林苑典簿。崇祯帝即位后,上书清治阉党余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