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律通解
八卷。清沈光邦(生卒年不详)撰。沈光邦临海(今浙江临海)人,雍正年间任中书舍人。易道阴阳,律吕亦本阴阳,所以二者相互推衍,其道理可通。但易不是为律而作,律也不是为易而作,不能牵合为一。是书引律以合易,以天地五十有五之数画为三角图。其所用以过揲之数,用九八而不用九六,策数以五十五而不以五十,于律义颇多抵牾。至于律管不用围径,又在十二律之外增小吕含少二律于无射之后,也是自作聪明之笔。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八卷。清沈光邦(生卒年不详)撰。沈光邦临海(今浙江临海)人,雍正年间任中书舍人。易道阴阳,律吕亦本阴阳,所以二者相互推衍,其道理可通。但易不是为律而作,律也不是为易而作,不能牵合为一。是书引律以合易,以天地五十有五之数画为三角图。其所用以过揲之数,用九八而不用九六,策数以五十五而不以五十,于律义颇多抵牾。至于律管不用围径,又在十二律之外增小吕含少二律于无射之后,也是自作聪明之笔。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二卷。不著撰者名氏,亦无时代可考。上卷原太极图书凡十一条,下卷原六十四卦。均为抄袭旧文,别无收获,不足以言著书。《四库全书总目》存目。
一卷。清潘任(详见《郑注孝经考证》)撰。该书所记至五孝章而止,未竟全书。所援据古义,非常详尽完备。主要观点有:(1)断定孝经为孔子作;(2)断定郑氏解确为康成(即郑玄)作;(3)认为孝经古有章名;(4
十九卷。清刘绍攽撰。卷首有绍攽自序,略谓朱子四书集注,析理之粹,补备之精,释诂之确,考据之博,干圣心源,粲然复明,且不遗于方名度数之细。其书就朱子集注,节解支分,其义有未显者,为之证明,解有未备者,为
熹平石经《周易》残字,汉时原刻,近世从洛阳出土,是所有出土熹平石经中规模最大,存字最多的一块。出土时石即中断为二。上石最初归文氏,后来归合肥李氏。下石归陕西于氏。此书是未归文氏、于氏之前的拓本。字刻在
一卷,明李东阳(1447-1516)撰。东阳字宾之,号西涯,湖广茶陵(今属湖南)人,天顺年间中进士,历编修、侍讲学士之职。弘治八年(1495年)由礼部右侍郎进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正德时官至少师兼太
一卷。明王世懋(详见《经子臆解》条)撰。此书乃是王世懋训导子弟之作。书中屡次强调对子弟过于亲狎之害。语言深入浅出,切中物情。是一本很好的教育子孙后代之书。书后有王三锡、钱顺德为之作的跋以及王世懋自跋。
不分卷。潘锡恩撰。潘锡恩,(?-1867),字芸阁。安徽泾县人。嘉庆十六年进士。授编修。历任侍读学士、光禄寺卿。道光五年(1825)命以道员发往南河,补淮扬道。次年授南河副总督。后累迁至兵部、吏部侍郎
一卷。三国吴姚信撰,清马国翰辑。信字元直,一字德祐,武康(今浙江德清)人。精于天文易数之学,为太常卿。有《周易注》。《隋书·经籍志》云:“梁有《昕天论》一卷,姚信撰,失传”。新旧唐志复著之,今佚。其名
九卷。明陈所学纂。陈所学,江南太湖(今属安徽太湖县)人,曾任镇江府训和隆平知县。万历十六年(1588)隆平县令林天秩创修县志。崇祯二年(1629)陈所学任知县后,“乃踵前志续葺之”,历二月而书成。明崇
二十四卷。清王汝惺、钱绍文、万修廉、汪亮清等修,邹焌杰纂。王汝惺,诸城人,曾任浏阳县知县。钱绍文,江苏武进人,曾任浏阳知县。万修廉,应山人,曾任浏阳县知县。汪亮清,武进人,曾任浏阳县知县。邹焌杰,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