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意注
明赵统(约1550前后在世)撰。赵统,字伯一。陕西临潼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户部郎中。是编所诠释均为杜甫七言律诗。首论拗体,称为“杜甫粗律”,完全是杜撰概念,今人莫名其妙。且自唐以来未闻有粗律一体。集中诠释亦多为臆度,不合作者本意。《凡例》称:“所见杜诗惟虞注二卷。”虽颇有校正,却漫无考证。故多有失实之处。《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明赵统(约1550前后在世)撰。赵统,字伯一。陕西临潼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户部郎中。是编所诠释均为杜甫七言律诗。首论拗体,称为“杜甫粗律”,完全是杜撰概念,今人莫名其妙。且自唐以来未闻有粗律一体。集中诠释亦多为臆度,不合作者本意。《凡例》称:“所见杜诗惟虞注二卷。”虽颇有校正,却漫无考证。故多有失实之处。《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一卷。南齐顾欢(419-483)撰。清马国翰辑为一卷。欢字景怡,一字元平,吴郡盐官(今浙江海宁境内)人。道教思想家。好黄老学,通阴阳书,著有《夷夏论》、《三名论》。其作《论语注》,史志《释文·叙录》皆
二卷。明韩奕撰。韩奕,字公望,号蒙斋,吴县(今江苏吴县)人,生卒年不详。韩氏幼年端重慎言,博学工诗,好游山玩水,继父业行医隐居,不愿做官。著作除《易牙遗意》外,还著有《韩山人集》。《易牙遗意》主要记载
十三卷。清彭维新撰。彭维新,字石原,号余山,湖南茶陵人。生卒年未详。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官至协办大学士兵部尚书,因事免。茶陵自明李东阳以文章相业蔚为一代主盟,数百年来
二卷。清毛先舒(详见《声韵丛说》)撰。本书皆是先舒议论之文。其阅考苏轼《志林》所记诸事,并取他人论同一事的文句一并录入,进行驳正论说,形成若干篇。是书立名《匡林》,当为匡正《志林》之意,或取聚众意谓“
一卷。明韩邦奇(见《易学启蒙意见》)撰。此书为曹溶《学海类篇》所载。考定该书内容,乃是从韩邦奇的《苑洛志乐》中摘录十余条而成。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二卷。梁玉绳撰。梁玉绳,字曜北,浙江钱塘人。有《史记志疑》三十六卷等著作。本书系为补正王行、黄宗羲二人之书而作(黄氏曾著《金石要例》)。共录碑刻体式65例,书法23例。他在书中说,凡墓前立石,曰碑、曰
六卷。清陆陇其(1630-1692)撰。陇其字稼书,初名龙其,浙江平湖人。康熙进士,历任江南嘉定、直隶灵寿知县、四川道监察御史等职,后辞官归。学宗程朱。著有《古文尚书考》、《困勉录》、《松阳讲义》、《
四卷。清胡序(1716-?)撰。胡序字席珊,诸暨(今浙江诸暨)人。该书前有乾隆五十六年(1791)作者自序,称该书创始于己酉(1789)九月,到庚戌(1790)八月全书告成,乾隆五十六年(1791)春
二卷。元徐骏撰。徐骏,浙江常熟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是书杂采古人论文之语以成编。大多是常见的话。然集中所载诏、诰、表、奏诸式,却尤未免近俗,没有什么见地。
四十卷。清李有棠(1837-1905)撰。有棠,字芾生,萍乡(今属江西)人。幼补博士弟子员,入八旗官学、汉国子监学。光绪年间出为江西峡江县训导。以历朝纪事本末体史书中缺辽、金二代为憾,乃注意辽、金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