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云阁诗略
清高珩(1611-1695)撰。高珩生平详见《栖云阁诗》(辞目)。是集以诗体分类编次,不分卷数。为写之本,从题记中可知,是高珩之子高之骃、高之驹校订的,大概是未刻全集之前,高珩家人录存之稿。《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
清高珩(1611-1695)撰。高珩生平详见《栖云阁诗》(辞目)。是集以诗体分类编次,不分卷数。为写之本,从题记中可知,是高珩之子高之骃、高之驹校订的,大概是未刻全集之前,高珩家人录存之稿。《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
十卷。元郭钰(1316-?)撰。钰字彦章。吉水(今属江西)人。据《江西通志》载,钰元末遭乱,隐居不仕。明初以茂才征,辞不就。集前有明洪武二年(1369)庐陵罗大已序,称其有经济,能自守。钰生平大抵转侧
八卷。清代张鹏翮(1649-1725)撰。张鹏翮见《忠武志》条。此书摘录前代儒家语录,分七个条目编辑成书,并加上作者本人的评议。七个条目为:“体道”、“致和”、“存省”、“修己”、“治人”、“闲道”、
六卷。清姜宸英(1628-1699)撰。姜宸英,字西溟,号湛园,浙江慈溪人。少工举业,兼善诗古文,但屡试不第。康熙三十六年(1697)已七十岁始成进士。后充顺天府乡试副考官,因受正考官李蟠牵连,下狱病
二十卷。宋寇宗奭(生卒年不详)撰。寇宗奭,曾为澧州县吏等官,余事未详。此书成于政和六年(1116)。卷一至卷三为序例,卷四至卷二十载各种药物。作者据自己临证经验,提出医家诊断必须准确,严防误人性命。书
一卷。明黄俊撰,黄俊字熙彦,丰城人,官至翰林院检讨,曾任国子监助教。诸生问业,先授以四书会要,后编集先儒成说,《易》三十三条、《书》二十八条、《诗》二十一条、《春秋》十七条、《礼记》十条,五经各为一卷
四卷。不著撰人姓氏。朝鲜图书解题作丁学祥撰,不确。该书第一卷为识草、识谷;第二卷为识本、识菜;第三卷为识鸟、识兽;第四卷为识虫、识鱼。大旨本夫子多识于草木鸟兽之义。取《禽经》、《菜谱》、《本草》等书,
十六卷。是书题董喆、陈枚纂辑。董喆字二吉,江西金溪(今江西金溪)人。陈枚字简侯,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董喆先成备解稿本,寄陈枚参订,而陈枚也纂有《正汇合解》,互为参证,而成是书。卷首有宋衡序及董喆
二十一卷。明夏言撰。(见《南宫奏稿》)。该集增加作者任谏官时所上奏疏的汇集,分为二十一卷。嘉靖十八年(1539)刊行此书,该集所收奏议,仅“议礼”一事有关典制沿革,其余参考价值皆不大。
十四卷。明文安之撰。安之字铁庵,夷陵(今湖北宜昌)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官至国子监祭酒。事迹具《明史》本人传。该书首列《诸儒著述》,次以伏羲卦位明《易》之数,以文王卦位明《易》之气,又将先后天
五种,十三卷。清佚名编。丛书不著编者名氏。所收著作,都已有刻本;共五种:汉东方朔《灵棋经》二卷、宋叶大庆《考古质疑》六卷、明叶秉敬《类次书肆说铃》二卷、明黄省曾《兽经》一卷、明王稚登《虎苑》一卷。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