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评注
三十卷。近人李九华撰。九华河北蠡县人,生卒年不详。卷首有作者自序。是编于诗文音韵全依李恕谷之《诗经传注》,注释则在诸家之间择善而从,而尤以《毛传》、《郑笺》为主,基本上是述而不作。唯出于作者本人的是每章之评语,但又多肤浅迂腐之语。有排印本行世。
三十卷。近人李九华撰。九华河北蠡县人,生卒年不详。卷首有作者自序。是编于诗文音韵全依李恕谷之《诗经传注》,注释则在诸家之间择善而从,而尤以《毛传》、《郑笺》为主,基本上是述而不作。唯出于作者本人的是每章之评语,但又多肤浅迂腐之语。有排印本行世。
十卷。明邢侗(1551-1612)辑。邢侗,字子愿,临邑(今山东临清)人。邢侗自幼工书,钟法王羲之、虞世南、褚遂良、米芾、怀素等,且深得王羲之笔法神韵,曾与董其昌等齐名当时,时称“北邢南董”。除此帖外
一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先舒字稚黄,后更名骙,字驰黄。浙江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人。明诸生。从陈子龙游,又曾经从刘宗周讲学。其诗音节浏亮,为西冷十子之首。与毛奇龄、毛际可齐名,时人称
十五卷。元唐惟明编辑。惟明曾官御史台掾史。成书于至正十二年(1352)。主要记载顺帝至元二年(1336)至至正十二年御史的典章制度,可与《宪台通纪》相互参照,考察元代的监察机构。此外,是书对元代后期的
不分卷。清范缵撰。范瓒生平详见《四香楼集》辞目。此书小令、中调、长调各自为编,而不分卷数。大抵宗法周、柳,犹得词家正声。而天然超妙不及前人,未免有雕镌之迹。至如《南歌子》第二首之类,虽脂粉绮罗,诗余本
①十八卷,首一卷。清张联元修,方景濂编纂,张联元,台州府知府。方景濂,儒学训导。此志康熙六十一年(1722)刻本。此志是为续康熙二十二年(1683)之志而作,体例承袭康熙鲍复泰志,但增损甚少。如于城寨
一名《友论》,一卷。明时意大利人利玛窦撰。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利玛窦游南昌,与建安王论友道,因著此书以献。书首有陈继儒作的小序,序中说:“伸者为神,屈者为鬼。君臣父子夫妇兄弟者,庄事者也。人之精
四卷。方玉润书。方玉润字友石。曾官麟游县知县,此帖光绪十六年(1890)刻成。第一卷摹古器铭数十种。第二卷临唐太宗、唐高宗、汉张芝、钟繇、皇象、晋索靖、王羲之、王献之,梁萧子云、沈约、隋僧知果。第三卷
一卷。清余宗英撰。余宗英字伯熊,安徽婺源(今属江西省)人,生卒年不详。本书所辑,以蔡沈《书集传》为主,但蔡传有误者,则不从蔡氏注,间附以己意以决断之。有的虽从蔡氏注,但为之辨误而驳正之。如蔡沈认为“梁
六卷。续补一卷。清李容撰。李容字中孚,厔(今陕西周至县)人,别号二曲。生卒年不详。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以年老而罢。有《二曲集》、《反身录》。李容宗于王阳明之学,为文亦力阐王氏良知之论,如
见《实宾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