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潜书

潜书

四卷。清唐甄(1630-1704)撰。唐甄原名大陶,字铸万,后更名甄,号圃亭。四川达州(今达县)人。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官山西长子县知县,不久罢归,侨居苏州,从事著述。著作除《潜书》外,还有《毛诗传签合义》、《春秋述传》、《圃亭集》等。《潜书》原名《衡书》,书仿王充《论衡》之体,意在权衡天下;后改为《潜书》,意为潜而待用。《潜书》前后历时三十年而成,为甄之代表作。全书分上下两篇,每篇又各分上下。共九十七目,上篇五十目,多言学术;下篇四十七目,多言政治。其言学,上尊孟子,下及陆九渊、王阳明,宗王阳明致良知之说,但反宋儒理学家只谈心性不讲事功,认为事功出于心性之修养,心性修养应表现为事功,两者应互相结合。其论治则批判君主专制,提出革新政治、整顿吏治、重用贤才、赏罚分明、重视学兵、鼓励农桑、富民为先等措施。唐甄提出,“天子虽尊,亦人也”,甚至谓“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杀一人而取其斗粟,犹谓之贼;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之贼乎”?他主张“位在十人之上者,必处十人之下;位在百人之上者,必处百人之下;位在天下之上者,必处天下之下”,“接贱士如对公卿,临鄙夫如对上帝”。他还对忠孝仁义等封建道德作出了某些批判。唐甄主张富民,认为“为治者不以富民为功,而欲幸致太平,是适燕而马首南指也”。其言论表达了明末清初的民主思想,对后世影响较大。潘来《潜书序》谓其言“皆人所不及见、不敢言者,先生独灼见而冒言之”。即或称此书为“诋诬烈皇”,有“种种悖谬”,而拒绝为唐甄写墓志的王源,也谓“其论学、论兵诸篇,卓识伟论,非近代所有”(《书唐铸万〈潜书〉后》)。梁启超更称此书多“惊心动魄”之言(《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章太炎称此书直接孟子、荀子、王守仁,下启戴震(《章氏丛书·文录·徵信论上》)。现代学者则谓此书是我国重要的思想启蒙著作,影响了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思潮。该书有王闻远原刻本、光绪九年(1883)李氏刻本及光绪三十一年(1905)邓氏翻刻本。又有中华书局1955年点校本、1963年增订本、1984年重印本及1984年四川人民出版社注释本。

猜你喜欢

  • 东林书院志

    二十二卷。清高隆等辑,许献重修。高隆,无锡人。明代震撼朝廷的东林党,其发源地即无锡东林书院。东林书院志自明万历始,迄清雍正止,共有四位作者,但传世甚少。志创始者刘元珍,其书成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

  • 晃州厅志

    四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清俞克振、查惠修,梅峄纂。俞克振,字耕余,浙江海盐人,曾任晃州厅通判。查惠,字介堂,浙江海盐人,曾任晃州厅通判。梅峄,字东山,石门人,举人,曾任晃州厅训导。《晃州厅志》道光五

  • 元史新编

    九十五卷。清魏源(1794-1857)撰。源字默深,法名承贯。湖南邵阳人。与龚自珍、林则徐相友善。鸦片战争时,曾参与浙东抗英斗争。撰有《海国图志》,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建议抵抗外来侵略,强调变法。

  • 礼记恒解

    四十九卷。清刘沅(1768——1855)撰。沅,字止唐,号槐轩,四川双流(今四川双流县)人。著有《易经·书经·周官·仪礼·礼记·春秋恒解》、《史存》、《明良志略》、《槐轩杂著》等二十余种,合称《槐轩全

  • 十三经断句考补

    一卷。此书前有序八篇。首篇撰者署祁俊藻,其余七篇皆没有撰者姓名。又书面题“十三经断句考十三卷,嘉定钱绎小庐先生著”。祁序同。他序皆称既勤。按钱氏《艺文志》,既勤名东垣,乃钱绎之兄,不是钱绎本人。诸序之

  • 迩训

    二十卷。明方学渐(约1573年前后在世)撰。方学渐,字达卿,号本庵,桐城人,生卒年均不详。官大理寺少卿。著有《桐彝》三卷等。《迩训》一书专载方学渐家乡人物的言行、事迹、交谊和他的先世可以效法的事迹的笔

  • 二初斋读书记

    十卷。清倪思宽(生卒年不详)撰。倪思宽原名倪世球,字存未,后改此名,字二初,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乾隆恩贡生。遍读经、史、子、集四部之书,每有异同,随笔考订,以成此书。倪思宽长于《三礼》,学宗程朱,

  • 诗传纂义

    明倪复撰。复字汝新,鄞县(今属浙江省)人。生卒年不详。少力学,读书以程朱为归,尤邃钟律。著有《易系辞解》、《钟律通考》、《壶斋问答》、《观古录》、《诗传纂义》等。是编不载经文,惟于有所发明者,标其篇名

  • 印人传

    三卷。明末清初周亮工(1612-1672)撰。亮工字元亮,号栎园,河南祥符(今开封市)人。明崇祯进士,授监察御史。入清后任户部右侍郎等职。著有《赖古堂集》、笔记《因树屋书影》等。亮工喜集印章,且工于鉴

  • 四书遵朱会通

    不分卷。清杨廷芝撰。杨廷芝字仁圃,山东蓬莱(今山东蓬莱)人。是书题云“遵朱会通”,大旨详于自序。廷芝以为朱子教人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故《宪问》篇“不患”章尝四见,而注云,凡指同而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