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王钱撰。王鑨字子陶,号大愚,孟津(今属河南)人。生卒年不详。清初曾任昆山知县,康熙三年任提督学院,年六十五卒于家。著有诗文集《大愚集》及《红药坛》(已佚)、《司马衫》(已佚)、《秋虎丘》、《双
一百四十卷。《外集》二十卷。《逸句》二卷。《补遗》二十二卷。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1654-1722)编。生平见《御选唐诗》条。此书认为赋自屈原、宋玉以来,即与诗别体。自汉迄宋,文质递变,格律日新。元祝
见《贞观公私画史》。
三卷。清朱亦栋撰。亦栋原名芹,字献公,号碧山,浙江上虞人,乾隆间举人,官至平阳训导。著有《十三经札记》、《群书札记》等。此书系《十三经札记》之第一种。全书分三卷,上卷三十二条,中卷二十四条,下卷二十四
一卷。又称《韵学骊珠》。清沈乘麟撰。沈氏字苑宾,娄湄人。他的外甥郁仲鸣将此书介绍于周少霞。周氏在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为此书作的序云:“而其中分十九韵为二十一,定入声为八韵,此其识之最大者。”其韵
十卷。明柴奇(约1524前后在世)撰。柴奇,字德美,江苏昆山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应天府尹。柴奇在正德时,谏南巡,劾权幸及上边储屯政诸疏,颇著直声。著有《黼甫庵遗稿》。是编前有
二卷。清江忠源(1812-1854)撰。其事迹见《江忠烈公后集》(辞目)。是编首载左宗植题辞称:“忠源之所言者皆其所行,他人不能为其人,宜不能为其诗。”是集凡数刻,早为咸丰五年(1855)一卷本;次为
一卷。唐唐玄度(生卒年不详)撰。玄度为文宗开成间(836-840)翰林待诏,据《唐会要》云:“太和七年(834)二月,敕唐玄度覆定石经字体。十二月,敕于国子监讲论堂两廊,创立石九经。”玄度《九经字样》
不分卷。是书首录雍正九年(1731)十二月十六日上谕一道。次录文华殿大学士吏部尚书朱轼、礼部右侍郎吴襄等崇正黜邪一疏。编修顾成天奏请将留良之《讲义》、《语录》派员查阅,将书中抄袭先儒及议论悖谬、引据舛
十二卷。清武元蕙辑。武元蕙字保恒,号俪荃。所收书从晋代至明代。以十二地支标十二卷。始刻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至咸丰三年(1853)而成。子集有陆机《平复帖》、《兰亭序》残本、唐人写经,为唐僧法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