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信炮章程
满汉各一卷。清提督九门步军统领原稿。乾隆间修订。是书主要记载雍正三年(1725)所立章程。书中还将划定八旗各军所守辖的区域具体注明。是书为清朝京城防卫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其汉文本多有脱误,可用满文本补正。另外书中所提到京中诸多地名,与《八旗通志》、《日下旧闻考》等书中用字各有异同,也可互为参证。有原稿本。
满汉各一卷。清提督九门步军统领原稿。乾隆间修订。是书主要记载雍正三年(1725)所立章程。书中还将划定八旗各军所守辖的区域具体注明。是书为清朝京城防卫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其汉文本多有脱误,可用满文本补正。另外书中所提到京中诸多地名,与《八旗通志》、《日下旧闻考》等书中用字各有异同,也可互为参证。有原稿本。
二十一卷。潘士遴撰。其生卒年不详。士遴字叔献,乌程(今浙江省湖州市)人。明代学者。天启二年(1622)进士,官至大理寺寺副。《尚书苇籥》全书立意,欲囊括汉、宋诸儒旧说,而折衷以己意。其自视过高而才力不
二卷。原汉文本明洪应明(生卒年不详)撰。洪应明字自诚,别号还初道人。万历年间,曾撰《仙佛奇踪》,《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已著录。应明撰写《菜根谈》,概取宋人汪信民所言“人咬得菜根,则百事可作”语。全书分修
二卷。清张琛撰。琛字问斋,顺天宛平(今北京市)人。此书以宋蔡元定《律吕新书》为本,逐节疏解,成此《律吕新书初解》二卷。蔡氏本三之定法,以黄钟实数推明十二律之实数,寻其相通之道,其不据长短之实形,而仅凭
二卷。明董守谕(生卒年不详)撰。守谕字次公,鄞县(今浙江奉化)人。天启四年(1624)举人。鲁王时官户部主事,有刚直的名声。清兵渡江后遂杜门著书以终。除此书外,还著有《读易一抄、二抄》、《易韵补遗》、
二十卷。明郝敬撰。郝敬(1558-1639)字仲与,一字楚望,京山(今湖北京山县)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历知缙云、永嘉二县,征授礼科给事中,乞假归养。补户科,因事受累,谪知江阴县。后归家杜
四十三卷。《附录》二卷。明张萱(约1595前后在世)撰。张萱,字孟奇,号九岳,别号西园。博罗(今属广东)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十年(1582)举人,授殿阁中书。在任期间曾重编《文渊阁书目》,弥补前人的缺
二十八卷。清代应撝谦撰。应撝谦见《周易应氏集解》。此书是作者把自己所撰的《性理大全》一书加以修订、增改而成,全书主要是阐述列举儒家关于“心性”、“命理”方面的内容,卷首摘录了“阴阳性命”的论述,于卷末
三卷。唐芮挺章编。芮挺章生卒里贯均未详。诸书称为国子进士,盖太学生者。活动于唐玄宗时代。前有旧序,称此书编于天宝三年(744),共选作者九十人,诗二百二十首。宋元祐间曾彦和跋云:“名欠一士,诗增一篇”
十四卷。元侯克中撰。克中,字正卿。真定(今属河北)人。生卒年不详。精意读《易》,著有《大易通义》,今佚。此集元刊本有毛晋私印,盖汲古阁所藏。卷一卷二皆咏经史之作,卷八为谐音格,每首皆以音通字异者粗叶。
三十三卷。清梅清(1623-1697)撰。梅清,字润公,号瞿山,宣城(安徽芜湖)人。顺治十一年(1654)中举人。再试礼部不第。善交游,与王士祯、徐元文友善。著有《天延阁诗集》、《瞿山诗略》是集为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