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代黄文澍撰。黄文澍见《经解》条。全书宗旨是驳辨抨击王守仁学说,采用一问一答形式,共分十四章,均是“童子问”,作者“答”的方式,此书原本题为《石畦集》。
二卷,分前后二集;另本题《大宋宣和遗事》,四卷,分元、亨、利、贞四集。宋人编,可能经过元人整理。讲史话本小说,按年代简述北宋政治的演变。开头入话部分历举自上古尧舜至纣王、隋炀帝等贤明君主和无道失政君王
四十卷。清凌扬藻(1760-1845)撰。凌扬藻字誉钊,号药洲,番禺(今广东省广州市)人。乾隆时诸生,一生长于考证,为巡抚朱珪所赏识。著有《岭海诗钞》、《海雅堂诗文集》、《四书纪疑录》、《柱楣蕝记》、
十四卷。清钱坫(1741-1806)撰。钱坫字献之,号十兰,又号篆秋,嘉定(今属上海市)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副榜贡生,官乾州州判。对地理和文字学钻研颇深,善篆书,宗李斯,取法李阳冰,沈着苍劲。
七种,六十卷。明刘凤(详见《续吴先贤赞》)撰。子威为刘凤字。所收七种为《刘氏杂俎》、《玄应集》、《吴释传》、《吴郡考》、《燕语》、《文集》、《禅悦小草》。除所撰诗文集外,大都为辑录佚书之类,虽搜辑庞杂
二卷。清汪宪撰。汪宪字千波,钱塘(浙江余抗)人。乾隆十年(1745)进士。官任刑部陕西司员外郎。此书大旨认为,学易是希望减少过失,而想减少过失,唯在知悔,悔存而凶吝渐消,可以日趋于吉。所以用“存悔”二
十四卷。宋董楷撰。楷字正翁,号克斋,生卒年不详,台州临海(今浙江临海)人。据《宋元学案》卷六五《木钟学案》载,其人为御史亨复之子,户部侍郎朴之弟。登天文祥榜进士。初为绩溪簿,直冤狱、赈饥馑、修城捍水,
五卷。清于鬯撰。于鬯字香草,江苏南汇人。作者于群经皆有校语。《香草校易》即其一。此书立说以汉易为宗,于各家之说能够择善而从,故其观点多有可称道之处。如择“地势坤”时说“坤”本作“巛”,而“巛”当读为“
二卷。清倪上述撰。倪上述的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尊信《古文尚书》,只是对梅赜本伪《古文尚书》不满。倪上述在其自序中认为,梅本的篇章字句之间。尚待辨正。此外,倪上述还认为姚方兴所得《舜典》二十八字,一
一卷。清阎循观撰。阎循观字怀庭,山东昌乐人,乾隆丙戌(1766年)进士,官吏部考功主事。此书为阎循规死后,其好友韩梦周所刊,书前有韩梦周序。此书仍为因袭梅鷟、阎若璩,攻击伪《古文尚书》。如认为《泰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