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王先生集略
不分卷。明张鸣凤撰。张鸣凤字,羽王,广西临佳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为官数谪,后为王府官。著有《桂故》等多种。此集为僧超拨所刻。超拨即鸣凤之孙。自称家遗镌集七种,值兵火幸存。因从全稿中录其十分之二,付之剞劂。《桂故》第三书亦在其内。只诗文集及《漕书八论》世无别行之本。《四库全书总目》撰者以为,超拨删削无识,往往去其菁华,搴其萧文,已非复鸣凤之旧。此集四库已存目。
不分卷。明张鸣凤撰。张鸣凤字,羽王,广西临佳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为官数谪,后为王府官。著有《桂故》等多种。此集为僧超拨所刻。超拨即鸣凤之孙。自称家遗镌集七种,值兵火幸存。因从全稿中录其十分之二,付之剞劂。《桂故》第三书亦在其内。只诗文集及《漕书八论》世无别行之本。《四库全书总目》撰者以为,超拨删削无识,往往去其菁华,搴其萧文,已非复鸣凤之旧。此集四库已存目。
一卷。清邓廷桢(1775-1846)撰。廷桢字嶰筠,江苏江宁(今南京)人。嘉庆六年(1801)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官安徽巡抚,两广总督。精音韵之学,著作尚有《双砚斋笔记》、《诗双声叠韵谱》
二十四卷。明梅鼎祚(15491615)编。生平见《才鬼记》。明冯惟讷曾辑陈、隋以前之诗以成《古诗纪》一百五十六卷;梅鼎祚仿其意而辑陈、隋以前之文,编为《文纪》,此为其一。此编则一以《史记》、《汉书》为
七卷。清潘士权(生卒年不详)撰。士权号龙庵,黔阳(今属湖南)人,官任太常寺博士。该书成于乾隆乙丑(1745)年。前五卷依琴定乐,依据《管子》以下徵之数一百八、下羽之数九十六立旨。按弦审音,以首弦为下徵
三卷,清彭洋中(1803-1864)撰。彭洋中字彦深,号晓杭。湖南湘乡人。道光八年(1828)举人。官至四川潼川府知府。彭洋中有济世之才,其任邵阳学官时,颇著勤劳。晚宦潼川知府半年,勤政爱民,潼川人称
十三卷。无撰者人名,英国人艾约瑟(Joseph,Edkins)译。艾约瑟,英国教士,汉学家。1848年来华传教。1880年被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聘为海关翻译。所译西方史书,在当时中国社会有一定影响。书
六卷。清陈维崧撰。维崧字其年、伽陵,宜兴(今属江苏省)人,明副榜贡生,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检讨,生卒年未详。著有《俪体文集》、《陈检讨四六》、《伽陵文集》、《湖海楼诗集》等
十七卷。明张五典(?-1625)撰。张五典,字和衷,号海虹,山西沁水人。万历年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著有《大司马张海虹先生集》。是集凡十七卷。包括疏十篇,议四篇,论一篇,古今体诗一百零一篇,启三十一篇
①十卷,清陈修,周曰泗纂。陈,陕西鄠县人,进士出身,康熙六年(1667)任安义县知县。按安义县,明正德年间,以建昌五乡分立安义县,清因之。安义县志,自分立县后四十余年,知县高阳以无志为虑,遂慨然以为己
三十六卷,续笔记二十卷。清管凤苞(生卒年不详)撰。凤苞字桐南,一字翔高,晚号长耐老人,浙江海昌(今海宁)人。康熙己丑进士,官直隶高阳知县,以事罢归。除本书外,还著有《三礼纂要》(一作《三礼纂疑》)二十
见《阮子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