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明贺隆撰。隆字汝隆,别号逸庵,浙江永嘉人。贺氏爱好典籍,以其心得撰为此书,弘治年间由其子贺倍刊行。作者自序称,黄钟为万事之本根:黄钟为十二律之始,而十二律又所以调阴阳,制声乐;其他如度量权衡亦由
三卷,《列女纪略》一卷,并清胡作柄撰。胡作柄,荆门(今属湖北)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荆门旧有志,明末散佚。胡作柄乃搜集旧闻,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至五十八(1719)年之间首先编成《荆门耆旧纪略》
一卷。明舒芬(1484-1527)撰。芬字国裳,号梓溪,江西进贤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因谏南巡,被贬谪福建,盐课司副提举。嘉靖初复职,又因争议大礼被当廷杖笞。不久又遭丧母之
一卷。清王昶撰。王昶(1725-1806)字德甫,号述庵,又字琴德,江苏青浦人(今上海市),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湛深经术,娴于政事韬略。时号通儒,学者称阑泉先生。著述宏丰,著有《
七卷。清喻逊撰。逊字时敏,号莲峰。湖南宁乡人。其说易以《周易折中》、《周易述义》为主。凡卦爻下之注先训义,次集说,间于爻下注易象。其训义皆本于《周易折中》、《周易述义》二书,但误者颇多,尚秉和曾详为辨
四卷。清姚晋圻撰。晋圻,字彦长,罗田(今湖北罗田县)人。首有晋圻自记,末有王葆心跋。记称言积者为尚有待于后来补充,跋谓晋圻之学受之于刘文怀,此记以捍卫师说为己任,乃是昔日在讲舍之作。书中以说礼制者居多
一卷。清曹应钟(生卒年不详)撰。应钟字念生,安徽歙县人。工篆书,著有《啖敢览馆稿》。是编即《啖敢览馆稿》中之一篇,专论六书中之假借。其论曰:“要不外乎郑氏(郑樵)所谓有有义之假借,有无义之假借;赵氏(
见《道德指归论》。
二卷。清纪昀撰。纪昀(1724-1805)字晓岚,一字春帆,晚年自号石云,直隶献县(今河北献县)人。乾隆十九年(1754年)进士,官至协内大学士加太子少保,为《四库全书》总纂官,笔削考核一手删定《全书
十五卷,首一卷。清王延纶纂修。王延纶,字鹤芝,定州人。光绪进士。宣统二年(1910)任武城县知县。王延纶任县令后,以邑志自道光二十一年(1841)县令厉秀芳重修后,又多年未修,于是筹款设局,重新纂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