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窗附录
二卷。清代沈兆沄(生卒年不详)撰。沈兆沄字云巢,天津(今天津市)人。嘉庆进士,官至浙江布政使。著有《捕蝗备要》、《戒讼说》、《易义辑闻》、《义利法戒录》。作者先有《蓬窗随录》十四卷,此书与《蓬窗随录》体例不同,没有目次,主要内容有说经、诗话,声韵、著述、掌故、药方、梦异、格言、名人事迹等方面,其中名人轶事及著述诸节有一定参考价值。有屏庐丛刻本。
二卷。清代沈兆沄(生卒年不详)撰。沈兆沄字云巢,天津(今天津市)人。嘉庆进士,官至浙江布政使。著有《捕蝗备要》、《戒讼说》、《易义辑闻》、《义利法戒录》。作者先有《蓬窗随录》十四卷,此书与《蓬窗随录》体例不同,没有目次,主要内容有说经、诗话,声韵、著述、掌故、药方、梦异、格言、名人事迹等方面,其中名人轶事及著述诸节有一定参考价值。有屏庐丛刻本。
三卷。宋刘荀撰。其生卒年不详。刘荀东平(今属山东)人。书中称先文肃公,孝宗时尝知盱眙军。是书,为刘荀的讲学语录,大旨谓致力当求其本。故举出其中最重要的二十三条,各为标目,并加阐明,所论不尽者,又自为之
五卷。清郑端撰。郑端,字司直,直隶枣强(今属河北)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江南巡抚。本书仿吕坤《明职》体例、内容而作。主要记述清代中央及地方各级机构的职掌、法规,以备各级官员参考采用。所列
二卷。续一卷。张仲炘撰。张仲炘,字慕京,号次珊,江夏(今湖北武汉)人,张凯嵩之子。生卒年不详。光绪三年(1877)进士,授翰林院编修,转任御史、给事中等职。他虽曾参加过北京强学会,但对戊戌变法持反对态
二卷。明董纪撰。董纪,字良史,又字行,更字述夫,上海人,生卒年不详。洪武十五年(1382)举贤良方正,廷试对策称旨,授江西按察使佥事。未几告归,筑西郊草堂以居。因即以名其集为《西郊笑端集》凡二卷。然其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三十卷。宋邵博(?-1158)撰。邵博字公济,洛阳(今河南洛阳)人,曾官右朝奉大夫,秘书监校书郎,实录院检讨及知州等职。书成于南宋绍兴二十七年,是续其父邵伯温《闻见前录》而作,故名“后录”。《前录》所
十六卷。清庄忠棫撰。庄忠棫字中白,丹徒人。另著有《易纬通义》、《蒿庵遗集》、《静观堂文》等。此书原名《大圆通义》。作者于董仲舒之学十分倾服,欲合《周易》、《春秋》为一,仿《春秋繁露》作此书。其说易本于
三卷。清彭孙遹(1631-1700)撰。彭孙遹字骏孙,号羡门,又号金粟山人。浙江海盐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内阁中书。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科,得第一名,授翰林院编修,历官礼部侍郎
一卷。撰者不详。该书记祝孝廉庠,屡为邑绅赵士锦所侮,自缢而死。后赖牧斋、稼轩召集诸生会议,为此事平反。现有瞿氏菰村渔父抄本、旧抄本及《虞阳说苑》甲编本。
十二卷。张自超(?-1717)撰。张自超字彝叹,高淳(今属江苏)人,清代经学家。张自超之研究经史,期于躬行实践,康熙四十二年中进士后授经讲学,文行日著,未仕而卒。此书以朱熹谓《春秋》据事直书为旨。张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