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附刻 二卷。明徐学诗(1517-1567)撰。徐学诗字以言,别号龙川,上虞(浙江绍兴)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选郎中。以劾严嵩父子罢职。隆庆(1567)初起南京通政司参议,
①四卷。清何显祖修,袁锵珩纂。何显祖,江西鄱阳县北芝山人,官荫辽宁籍。康熙十年(1671)任知州。岢岚在明洪武八年设县,九年始改为州,以兴县、岚县属之。永乐以后,复分兴县、岚县属太原府,至清光绪时仍因
六卷。明谢一夔(约1460年前后在世)撰。一夔字大韶,又字襄虞。江西新建人。生卒不详。天顺四年(1460)一甲第一人。授翰林修撰,升左春坊左谕德,进翰林院学士、礼部右侍郎、工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此编
三十卷。明李应策(约1597年前后在世)撰。朱应策,字成可,号苍门。陕西蒲城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授任邱知县。以两遭居忧历成都安阳,举卓异。徵授刑部给事,历太常少卿左通政。后归隐
共十集,每集十册,共一百册。1930年南京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明清史料编刊会开始编辑刊行。1949年以前印出甲、乙、丙三集,1949年后中国科学院印出丁集。戊、己、庚、辛、壬、癸六集由台湾中央研究
①九卷。明何永庆修,苏志皋纂。何永庆,字善夫,号敬亭,河南怀庆府(今沁阳)人。嘉靖三十八年(1558)进士,四十三年(1564)任固安县知县,后升刑部主事。苏志皋,字德明,号寒村。河北固安县人。嘉靖十
五种,五卷。清黄保康编。黄保康字霄鹏,南海(今属广东省)人。长于医术。五种有三种为黄氏所辑医书:《医林猎要》一卷、《吴鞠通方歌》一卷首一卷(黄任恒注)、《陈修园方歌》一卷首一卷(黄任恒注)。其余二种为
一卷。杨士奇撰。杨士奇(见《代言录》)。《奏对录》是士奇在正统初年,负责内阁事务时所上奏疏,共包括十九篇,其疏多关系军国大计,后收入《东里别集》,也有单行本刊行。
一卷。清陶鸿庆撰。是书为读诸子札记之第十四种,此书以史汉补校的。《审微》篇“夫事有逐奸,势有召祸”,鸿厌谓“逐”为“起”字之误。《容经篇》,“在小不实,在大不窕,”庆谓“实”为“塞”字之误。其说甚精。
唐文治编。《十三经读本》所选诸家经注,主要采纳汉代、宋代经学家注本,供读者阅读参考之用。如《尚书读本》以清代孙星衍的补订本为蓝本,而孙星衍又是在宋王应麟撰集的基础上进行衍展的,其中保留了汉代马融、郑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