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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举例

①一卷。清陈瑑(生卒年不详)撰。陈瑑字聘侯,一字小莲,又字恬生,自署六九学人,嘉定(今属江苏)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举人。少受业于段玉裁门下,精习文字、音韵、训诂之学,著述尚有《说文引经考证》、《说文引经互异说》、《六九斋撰述稿》等。父诗庭为钱大昕入室弟子,曾对他说钱氏云“《说文》有举一反三之例,有连上篆文句读之例”,便因之进而探求《说文》条例,撰为此编。共有二十目:(1)举一反三之例,(2)连上篆文句读之例(以上二目承钱氏之说),(3)解字中存古文而不列重文之例,(4)以形为声之例,(5)称经有前后互异之例,(6)有读若之字或取转声之例,(7)称经有不显著书名之例,(8)称经有以经文证字义而所称经并非其字之例,(9)称经有取经师说之例,(10)所有异文皆经典正文之例,(11)分部有兼形声会意之例,(12)分部有非某之属虽从某而分归诸部之例,(13)分部有不以省文之例,(14)有两部并收文异义同之例,(15)有用纬书说之例,(16)本有之字而世俗借为他用者,(17)本有之字与今俗字俗音义不异者,(18)所有字不见于正文者,(19)有误称经文者,(20)分部有有母无子之例。所列条目虽多,均不能与钱氏两条相比,价值不大。今有《许学丛刻》本,刊于光绪十三年(1887)。②七卷。近代陈衍(1856-1937)撰。陈衍字叔伊,号石遗老人,福建侯官(今闽侯)人。光绪举人,任学部主事,曾为张之洞幕客。著作尚有《说文解字辨证》、《石遗室诗话》、《石遗室诗集》、《石遗室文集》等。是书系研究《说文》条例的著作。陈氏以为研究《说文条例》的著作,自宋郑樵《通志·六书略》至清王筠《说文释例》,虽益精密,但太烦琐,因撰是书力求简明。所举之例依次是:六书之例、合古籀之例、引经之例、读若之例、通人说之例、方言例、同意之例、部居之例、古今字之例、列字次第之例,阙字之例、说解之例。每例之下复列子目,颇浅明而便于初学。然而犹嫌门类过繁,彼此混淆。如“象形而不言象形例”,举“舛”字《说文》谓“从夕相背”,不言象形,并断为“实象对卧形”,按此以《说文》例之,从两形者当为会意,不得称象形,此乃象形与会意相混,二者界限不明。是书有其家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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