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诸史琐言

诸史琐言

十六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号寄簃。浙江吴兴人,清光绪癸未进士,曾任知府,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起,历任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并兼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等职。宣统二年(1901年)兼任资政院副总裁。次年,任法部右侍郎。专治法学,曾收集我国古代法律资料进行整理和考订。又奉命主持修订法律,建议废止酷刑,用修订的《大清现行刑律》取代《大清律例》,并参照国外刑律,制订《大清新刑律》,对刑法作了改革,沈家本终其一身在法律学,著有《沈寄簃先生遗书》,编有《沈碧楼丛书》等。此书为作者读史之札记,其中有《史记》三卷、《汉书》五卷、《后汉书》三卷、《读汉书志》一卷、《三国志》四卷。此书有寄簃遗书本。

猜你喜欢

  • 敬义录

    一卷。清代黄文澍撰。全书也是《石畦集》中之一,主要是以叙述程朱学派理论来批驳陆王一派学说,书中有些地方论述不够明确。

  • 四书札记

    ① 四卷。清杨名时撰。杨名时事详《周易札记》。此书为杨读《四书》之所记。《大学》不标古本之名,亦不显言古本、改本之是非,而皆用李光地《大学古本说》之成论。其以“格物”为明善,不取王守仁格庭前竹子之说,

  • 苹村类稿

    三十卷。《附录》二卷。清徐倬(1624-1713)撰。徐倬,字方虎,号苹村,浙江德清人。十岁就童子试,为冠首,十七岁游会稽,受知于倪元璐并受教。康熙十二年(1673)进士,授编修,归养十年,入京转司业

  • 咨言

    一卷。明唐枢(详见《宋学商求》条)撰。一名《六咨言集》、《六咨言》。唐枢曾聚众讲学,所至即为咨言,书名由此而得。共分五部分,一作于金波园,一作于木钟台,一作于飞英寺,一作于天心书院。主要内容为衍述良知

  • 读书管见

    二卷。元王充耘(1304-?)撰。充耘字耕野(一说字与耕),江西吉水人。元统甲戌(1334)以治《尚书》登二甲进士,授承务郎,同知永新州事。不久弃官,归家侍养老母、著书授传,潜心研究《尚书》。其所著述

  • 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

    一卷,清王国维撰。王国维事迹详见前条。《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作于丁巳(1917年)2月,当时王国维主讲于上海仓圣明智大学,兼负责编辑学术丛编,故其书在此影印。一月后,见英国人伦同所收藏的甲骨墨本中

  • 栖云阁诗

    十六卷。《拾遗》三卷。清高珩(1611-1696)撰。高珩,字葱佩,号念东,晚号紫霞道人。淄川(今山东淄博)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选为庶吉士。入清,授检讨,官至刑部侍郎。高珩聪颖多才,诗思敏

  • 绍兴内府古器评

    二卷。旧本题宋张抡撰。张抡,字材甫,籍贯及生卒年代均不详。据史书记载,张氏以词章邀宠,并对《易经》颇有研究,官至知阁,著有《绍兴内府古器评》。是书主要记载汉以前各种古器。上卷记载九十八事,其中如周文王

  • 南海集

    二卷。清王士祯(1634-1711)撰。王士祯生平详见《蚕尾集》(辞目)。是集凡二卷,为士祯奉使祭告南海来往途中所作。上卷所录由京师至广州之作,下卷所录则由广州至其家新城之诗。赵执信作《谈龙录》单摘取

  • 学易枝言

    四卷。明郝敬撰。所谓“枝言”乃心中有所疑之意。全书凡四卷,实其仅撰前两卷,后两卷附刻其友鲍士龙之《易说》。卷一共五篇,为易理、易数、阴阳、动静、五行等。卷二亦为五篇,即人身、易画、易卦、易象、易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