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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新注

四卷。唐李约(生卒年不详)撰。李约,字存博,号萧斋。唐肃宗、代宗朝重臣李勉之子,官至兵部员外郎,善书画,通音乐,当时颇享盛名。撰有《道德真经新注》四卷。《道德真经新注》,又称《道德经新注》。唐人研究《道德经》者,多将《道经》、《德经》各析为二卷,使原来的二卷本分而为四。李约作《道德真经新注》,使前二卷为《道经》上下,三十七章;后二卷《德经》上下,四十一章;共七十八章。较世传本少三章,是李约将四十三与四十四章、四十八与四十九章、六十八与六十九章各合为一章所致。李约在自序中说:“道者清静自然之道也。德者以法久而失,修而得之,谓之德也。”又说“王者法地、法天、法道之三自然妙理而理天下也,天下得之而安,故谓之德。”认为人应该效法地无私载、天无私覆、道无私生之自然妙理,并不是另外有一个自然。认为它本所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域中五大”之说,“与经文乘谬而失教之义也。”又进一步批评其谬,他说:“岂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乎?又况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义理疏远矣。”于是他改读此句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谓独标新意,别于古读。认为《老子》一书是“清心养气,安家保国之术”,“六经乃黄老之枝叶”。并说老子在西周时,秉道德以救时俗。其注文较为简略,有时采用唐玄宗之说。此书《旧唐书》未著录,《新唐书·艺文志》乐类有李约《东杓引谱》一卷,《宋史·艺文志》著录李约《道德经注》四卷,《国史志》著录李约《道德经新注》四卷。《子略》、《通志·艺文略》都误将李约作李纳。虽然此书始见于《宋史》,后世学者还认为是李约所作。其注虽未必精当,但也不失为一家之言,对后世研究《道德经》仍有可参考之处。现存明《道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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