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声音;显,显露形色。指显露声色。《素问·五常政大论》:“其令鸣显。”
出《本草图经》。为食茱萸之别名,详该条。
二十四节气之一。《通纬·孝经援神契》:“雨水后十五日,斗指甲,为惊蛰,二月节,惊蛰者,蛰虫震惊而起出也。”这时天气转暖,渐有春雷,冬眠动物将出土活动。
劳复证之一。《诸病源候论·温病劳复候》:“谓病新瘥,津液未复,血气尚虚,因劳动早,更生于热,热气还入经络,复成病也。”参见劳复、气虚劳复、阴虚劳复条。
宋代医官职称。为太医局中之最高官员,主管该局之工作。
病证名。《证治准绳·杂病》:“痒若虫行证,非若常时小痒之轻,乃如虫行而痒不可忍也。为病不一,需验目上有无形证,决其病之进退。至如有障无障,皆有痒极之患。”详目痒条。
指在表的邪气。六淫外感,病邪从口鼻或皮毛侵入,出现发热、恶寒(或恶风),头痛,或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参表证条。
书名。3卷。彭光卿辑。初刊于1941年。本书按雷丰《时病论》原意,分述时病的病证、治疗诸法及成方。编述以表格为主,治疗诸法用歌括加按语的形式予以阐析,条理比较清楚。1955年上海中医书局重印出版。
综合性医书。10卷。明·缪存济撰。作者论述内科杂病及女科、五官、口齿、金疮病证,简述其病因、脉象,介绍分证、治法颇详。编次的特点,以脾胃诸证列于前,其他各病证除女科外,不列专卷叙述。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翰林医官院,始置于政和年间,官阶从六品,系以原军器库使之官职改任者。参见翰林医官院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