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①先下血而后带下淋沥不断。《证治要诀》:“有带疾愈后一二月或再发,半年一发,先血而后下带,来不可遏,停蓄未几,又复倾泻,此名漏带,最难治者也。”②指带下如同经血漏下之势(《竹林女科》)。
病证名。指小儿身患疳疾,潮热生疮,发歇无已的证候。治宜清热消疳,用猪肚黄连丸(《证治准绳》:猪肚,解黄连)。
见《金匮要略》。即术附汤,见该条。
指由于邪盛正虚或治疗失当,在表的邪气陷入于里的病变。如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症见不恶寒、发热更高而神昏、澹妄。又如《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参内陷条
周代官方卫生机构分科的一种,亦指该科医生。系专事管理帝王饮食卫生的医生。参见疾医条。
《备急千金要方》卷二方。钟乳石、白石脂各六铢,通草十二铢,桔梗半两,硝石(一方用滑石)六铢。为粗末,水煎取汁,内硝石令烊化分服。治妇人缺乳。
眼科专书。1卷。明·邓苑撰。撰年不详。书中将眼病总括为内障与外障二类,首为议论,次为治法,并附小儿眼病治法。叙述简要,方剂切于实用。建国后出版排印本(与《异授眼科》合刊)。
指未婚女子。宋·齐仲甫《女科百问》第十三问:“室女者,乃未出闺门之女也。”
病证各。即手指挛缩不展。《太平圣惠方》第八十九卷:“夫小儿手拳者,由在胎之时,其母脏腑气虚,为风冷所乘,儿生之后,肝气不足,致筋脉挛缩,不能伸展,故令手拳不展。”治宜养肝柔筋,和血祛风之剂。
正骨器械。出《医宗金鉴》卷八十七。用宽三寸、厚二寸,长自腰起上过肩一寸许的木板,板的外面平整,向脊背的面刻成凹形,务与脊骨皮肉吻合,并按其长度划分五分:第一分自左、右两侧面斜钻各二孔;第三、四、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