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骨器械。出《医宗金鉴》卷八十七。以白布量患部之长短、阔窄和病势之需要,予以缠裹。相当于绷带。
五迟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小儿二、三岁一般能说简单的语言,到四、五岁还不能说话者为语迟。言为心之声,肾脉系舌本,小儿先天肾虚,心气不和,为形成本病的主要原因。但也有由后天脾胃亏损,津气不能上荣所致
主气之第五气。出《素问·六微旨大论》。为阳明燥金之气,主秋分后60日又87.5刻。亦即由秋分至小雪,其中包括寒露、霜降、立冬三个节气。参主气条。
金元时期的一个医学派别。详见金元四大家条。
正骨器械。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用普通竹帘按伤部大小、长短裁制。对于四肢骨折经手法复位后,患部以布缠之,再以竹帘围裹扎紧固定。如嫌力量不足,可再加用杉篱。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鲫鱼胆草之别名,详该条。
眼科病证。出《银海精微》。又名垂帘翳、垂帘膜、赤脉下垂。多由肺肝风热,脉络壅滞或椒疮失治所致。初起,黑睛上缘轮白之际有细小血丝,似帘垂向黑睛,血丝渐次向下延伸,变宽增厚,掩盖瞳神。赤丝尽头常有细小星翳
病名。九虫病之一。《诸病源候论·九虫病诸候》:“胃虫,状如虾蟇。……依肠胃之间。若府藏气实,则不为害;若虚,则能侵蚀,随其虫之动,而能变成诸患也。”《东医宝鉴·虫》:“六曰胃虫,状如蝦蟆,令人呕吐,哕
见《饮片新参》。为太子参之别名,详该条。
异于平常之意。《素问·疏五过论》:“善为脉者,必以比类奇恒,从容知之。”又《病能论》:“奇恒者,言奇病也。所谓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也,恒者,得以四时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