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见阎孝忠条。
证名。指自觉视物有某种颜色阴影的证候。由于肝肾不足,精虚血少或痰火湿热等引起的某些内障眼疾中,可出现此症。其症眼外观正常,而自视有黄、绿、赤、白、黑等色的阴影,可兼有视力下降,视物变形等。《证治准绳·
《医宗说约》卷五方。牛膝、蛤粉、当归、苍耳子、皂角刺、红花、金银花、甘草各二钱,蝉蜕二十个,穿山甲(土炒,为末)二十一片,土茯苓四两,大黄五钱至一两(自利者不用),精猪肉四两。用生白酒煎服,猪肉过口,
指肘所在之处,即肘背部位。《灵枢·论疾诊尺》篇:“肘所独热者,腰以上热;手所独热者,腰以下热。”《类经》注:“肘,臂膊之节也。一曰曲池以上为肘。肘在上,手在下,故肘应腰上,手应腰下。”
出《本草拾遗》。为白毛夏枯草之别名,详该条。
即右半身不遂。见《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一。参左瘫右痪条。
①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为千斤拔之别名。②见《泉州本草》。为草石蚕之别名。各详该条。
饮食养生方法之一。淡食,指五味调和冲淡之饮食,特指少盐饮食而言。淡调五味,既能得物之真味,又有利于养生。明·冷歉《修龄要旨》首先提出“淡食多能补”的主张。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1977版。为通光散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指由阳邪盛实致四肢动作、步履失常。《素问·阳明脉解篇》:“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类经·阳明病解》:“阳受气于四末,故四支为诸阳之本,阳邪刚盛,故步履变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