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证之一。指痰证初起者。《不居集》卷十七:“新痰,新起之痰,其症轻,其形色青白稀薄,其气味亦淡。初起头痛发热,类外感伤寒。半夏、陈皮、花粉、茯苓、甘草、苏子。”参见痰证条。
《诸病源候论》卷四十四:“产后血气伤竭为内极七病,即旧方所云七害也。一者害食,二者害气,三者害冷,四者害劳,五者害房,六者害任(任同妊),七者害眼。皆产时伤动血气,其后虚极未平复,犯此七条而生诸病。”
【介绍】:见张世贤条。
证名。见《外科启玄》卷十一。又名蠹肉。系疮口肉芽组织生长过度,长期不愈的病证。多因疮口换药不及时或局部用药不当刺激疮面所致。古方用乌梅肉捣烂外贴;或乌梅烧灰,少加轻粉敷之;或用远志末酒调涂之。更有用硫
【生卒】:九世纪上半叶【介绍】:唐代民间医生。《续异录》记载:有人病暴死,已入棺,革诊之,认为非死,用针刺其心(膻中)及脐下各数处,穿衣,床下置火以保温并凿掉牙齿灌入药汤,苏醒后再灌以葱粥的方法治愈。
出《诸病源候论》卷三十七。即黄带。详该条。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气海,见该条。
押手法之一,亦称爪切押手法。是以左手拇指指甲切压于穴位旁,以便右手持针刺入的押手方法。多用于短针进针。
出《诸病源候论》卷四十六。即客忤,详该条。
古代三类病因的合称。即内因、外因、不内外因。《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然六淫天之常气,冒之则先自经络流入,内合于脏腑,为外所因。七情人之常性,动之则先自脏腑郁发,外形于肢体,为内所因。其如饮食饥饱,叫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