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见夏鼎条。
十二经别之一。原称足阳明之正。《灵枢·经别》:“足阳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属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頞,还系目系,合于阳明也。”从足阳明胃经分出,经大腿前面进入腹腔,属于胃,分布于脾
治则。出《素问·至真要大论》。清稍次于寒,温稍次于热。即偏于寒性的病证,可用温性的方药治疗。
运气术语。谓主司之六气过时而不退,继行其令,引致该气的延长。《素问遗篇·本病论》:“所谓不退者,即天数未终,即天数有余,名曰复布政,故名曰再治天也,即天令如故而不退位也。”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幼科》。小儿五脏偏热而引起热证的合称。分心热、肝热、脾热、肺热、肾热。详见各条。
胃的功能之一。指接受和容纳水谷。这种功能,主要靠胃气的作用。胃气虚则饥不受谷食,胃气逆则呕吐,食入反出。《灵枢·玉版》:“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景岳全书·饮食
【介绍】:参见汪机条。
【介绍】:见陆游条。
见继志堂医案条。
见《现代实用中药》。为木防己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