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古刺法“五节”之一。《灵枢·刺节真邪》篇:“余闻刺有五节,……一曰振埃,二曰发蒙,三曰去爪,四曰彻衣,五曰解惑。……去爪者,刺关节之支络也。”爪,指甲;去爪即剪去多余的指甲。篇中以该法治疗因水道不通
病证名。《陈素庵妇科补解》:“产后恍惚,由心血虚而惶惶无定也。……失血则神不守舍,故恍惚无主,似惊非惊,似悸非悸,欲安而忽烦、欲静而反扰,甚或头旋目眩,坐卧不常,夜则更加,饥则尤剧,宜天王补心丹。”
【介绍】:见陆游条。
皮肤针之一。将毫针集簇成丛,外加捆扎,故名。参见皮肤针条。
指药物的气味性能之猛烈程度最轻者。《素问·五常政大论》:“小毒治病,十去其八。”
见《江西草药》。为地柏枝之别名,详该条。
眼科病证。见《审视瑶函》。即抱轮红。详该条。
病名,见《太平圣惠方》卷五十六。即尸注,详该条。
见《本草品汇精要》。为林檎之别名,详该条。
见《圣济总录》卷一百五十一。即经闭。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