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参见李中梓条。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为太医院的高级官职。元代置太医院使2人,始设于1285年(至元二十二年),官阶正二品,以后各代略有增减,其官阶亦有变化。参见太医院条。
证名。指眼视物不明的证候。《医贯》卷四:“火衰则有昏瞑之患。”参见目昏条。
见《中国药学大辞典》。即别直参,详人参条。
病证名。见《竹林女科证治》。即胎前消渴。详该条。
出《南方草木状》。为阳桃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见《救伤秘旨》。即肩关节脱臼。详肩甲骨出条。
见伤寒补亡论条。
书名。6卷。明·程(原仲)撰于1621年。前附论原脉、审证、聆音、辨味等医论8篇,后附验方1卷。医案以内科为主,兼及妇科、儿科。叙案较详,辨证明晰,病因、病理分析颇有见地。治法除内服汤药外,间有用针灸
金代医官职称。以医术高明的医生充任,不论资历。官阶从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