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穴名。代号KI16。出《针灸甲乙经》。属足少阳肾经。冲脉、足少阳之会。位于脐中(神阙)旁开0.5寸处。另说脐中旁开1寸(《针灸大成》);脐中旁开1.5寸(《针灸资生经》)。布有第十肋间神经,并有腹壁
即肥儿丸第二方,见肥儿丸条。
见《广西中草药》。为广枣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见《寓意草·面议倪庆云危症再生治验》。患者不食,先吐清水,后吐绿水,进而吐黑水、吐臭水,系胃气欲绝所致。《张氏医通》卷四:“呕吐大痛,吐出色如青菜色者危。”先用理中汤,后用旋复花煎汤调服代赭石。
即蛔虫,详该条。
①在眼珠之内者,系指今之房水。“神水者,由三焦而发源,先天真一之气所化,在目之内”(《证治准绳·杂病》)。与神膏、瞳神有“水养膏,膏护瞳神”(《审视瑶函》)的关系。②在目之外者,系指泪液。“在目之外,
病证名。小儿夜间啼哭,不得安静的痧胀。如视其腿弯、肘弯有青筋的,可用消毒三棱针于青筋上刺之,放出紫黑毒血;如其胸胀作痛的,用刷子蘸香油刮之,痧起,其啼可止(《痧胀玉衡》)。
外感伤寒,正气充足、邪势轻微时,可不向里传变;或病程不论长短,主证主脉不变者,是病邪仍在一经,均称不传。《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
药物学著作。10卷。清·赵学敏撰。刊于1765年。本书收录《本草纲目》一书所未载,或已载而需予补充的药物。分为水、火、土、金、石、草、木、藤、花、果、诸谷、诸蔬、器用、禽、兽、鳞、介、虫等18类共92
腰痛证之一。又名肾虚腰痛。《医宗必读·腰痛》:“言肾经腰痛者,内伤房欲也。”详肾虚腰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