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即肺痨。《红炉点雪》卷一:“痰火证论。夫痨者劳也,以劳伤精气血液,遂致阳盛阴亏,火炎痰聚。因其有痰有火,病名酷厉可畏者,故今人讳之曰痰火也。”参见痨瘵各条。
见外科证治全生集条。
病名。见《外科大成》卷四。即附骨疽。详该条。
医案著作。清·焦循记述。本书所述多为李炳治愈的疑难病案。每案阐明病因、病理、立法处方。
见《药材资料汇编》。为竹节香附之别名,详该条。
眼科病证。见梁翰芬《眼科学讲义》。即色似胭脂证。详该条。
【介绍】:见郑宏纲条。
王,通旺。指脾胃健旺则正气充足,不易受病邪侵害的道理。《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补之。”
正骨器械。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用普通竹帘按伤部大小、长短裁制。对于四肢骨折经手法复位后,患部以布缠之,再以竹帘围裹扎紧固定。如嫌力量不足,可再加用杉篱。
见《杂病源流犀烛·内伤外感门》卷二十一。即连翘薄荷饮,见该条。